Page 265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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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ZHI 政治
第八节 消防管理
火灾预防
1989年,公安局贯彻《浙江省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落实“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职责、定措施。
1990年初,召开重点单位厂长、经理、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员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
1991年,设置专职消防联络员。
1993年7月,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型集贸市场、商业城、商业街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的通知》,消防科会同城建、工商部门对龙津路、新大街等主要街道集中进行检查治理。1994年12
月,消防大队会同文化、工商部门对县城的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美容院等人员密集场
所、易燃易爆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
2000年,在县城增设市政消火栓3只。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发放 《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 11份,《 责
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各63份,查处消防违法行为15起。
2001年,在水南新区新增消火栓5只。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发出《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5份,《责
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复查意见书》25份,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14起。
2006年,省、县政府挂牌整改的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是年,消防大队组织检查
组26个,出动警力98人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56份,发现火灾隐患466处,消除火灾隐患
457处,处罚11600元,责令7家单位停产停业。
2007年,市、县两级政府挂牌整改的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是年,检查单位352
家,发现隐患411处,整改隐患409处,处罚40家单位,罚款37800元,责令30家单位停产停业。
火灾扑救
2007年,全县有义务消防队28支,手抬泵28台。
1988~2007年,全县发生火灾410起,直接财产损失2180郾74万元。
1997年1月8日晚,祯埠乡祯埠村发生特大火灾。青田、丽水两个消防大队官兵经过2个多小时,
将大火扑灭。
1999年8月1日晚,温溪镇格瑞斯鞋业有限公司五楼仓库发生火灾,经6个多小时,将大火扑灭。
2001~2002年,接警出动121次,出动消防车187辆次、 官兵121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318万元,
抢救灾民4人。
2007年7月4日,温溪镇7号工业园区万利金属工艺饰品厂发生火灾,进行扑救,直接经济损失
17000元,烧毁面积2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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