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6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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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护公路为: 330国道72郾37千米、57省道38郾32千米,49省道35郾11千米、县道299郾18千米、乡道67郾19千
米、村道437郾33千米,共计948郾49千米,其中,混凝土路面713郾84千米、沥青路面234郾65千米。
第二节 交通监理
1987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管理体制的通知》,青田县交通管理进行体制改革,实
行监、管分设,交通监理部分,由青田县公安局接替交通局管辖。10月1日,县交通局青田县交通监
理所改编为县交通警察队, 1990年12月,改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988年,全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根据省交警总队对330国道交通
管理实行“联合勤务制度”的要求,县交通警察在以“压事故,保物流”为目标的前提下,出警上路执
勤,1989年,全年执勤12900人次,检查车辆135084辆次,纠正违章车辆2356辆次。1993年,实施“定
人员、定责任”勤务制度改革,主干线实行“挂牌”执行制;鹤城实行包片段警长负责制,24小时全天
候执勤。
1995年,开通交通 “122”报警电话; 1998年11月12日,实行县城“禁鸣喇叭,禁止拖拉机入城”规
定,是年,在全城范围道路上划置交通标线,路边设置交通标志牌,规范车辆停放位置。
2001年3~4月,全面整治农用拖拉机载客。2002年,在青田二中门口和西门桥下首设置减速
带,发挥强制过往车辆减速功能。
2004年3月,提出“青田县鹤城组团主要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 4月,提出“青田县鹤城组团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 2005年5月,鹤城镇新大街与鹤城中路、鸣山路与鹤城东路2处交叉路口第一
次装上悬臂式信号灯和行人过街信号灯。投入140万元安装电子警察,在城区范围安装治安监控探
头58个,安装信号灯及安全设施投入130万元。
第三节 港 监
青田水上港监依照水运辖区分设青田海事处、温溪海事处。青田海事处原称青田港航监督,
2003年9月全国水监体制改革时改名为青田海事处,隶属青田县交通局,业务归口丽水市港航管理
处,下设温溪港航管理站、滩坑港航管理站,拥有海事执法车一辆,海事巡逻艇3艘,其中2艘为滩坑
库区专用巡逻艇。温溪海事处原为浙江省港航监督,成立于1987年5月。2003年9月改名为丽水市地
方海事局温溪海事处,直接隶属丽水市地方海事局,位于温溪镇下花门(温溪港),负责温溪港港区
及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和水上防污染安全管理,配备海事执法车一辆,海事巡逻艇一艘。
2007年,青田海事处管辖水路行业完成货物运输量281郾1万吨,货物周转量17226万吨千米,客
运量1郾2万人次,旅客周转量42万人千米。
温溪海事处辖区内有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服务企业5家,沿海500吨级码头3座,100吨级泊位2
个。温溪至温州航道候潮可通1500吨级的海船,担负着丽水市物资中转及出海运输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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