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2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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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第五章             水政管理








                                                  第一节        水资源保护


                     水源涵养

                     1988~2007年,由于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 生态公益林建设,全县林业用地比1985年增加
                 5郾00% ,有林地占林业用地91郾31% ,增加14郾46% ;活立木蓄积量632郾79万立方米,是1985年的3郾69
                 倍,森林覆盖率80郾4% ,比1987年增长18郾6%。据林业生态学家的研究,每公顷乔、灌木林地平均贮
                                                                             水量为627郾15吨。林业生产的发
                                                                             展,有效地起到涵养水源和防治

                                                                             水土流失的作用。
                                                                                 水质保护
                                                                                  1988~2007年,青田县对从

                                                                             莲都区进入青田河段的水质、市
                                                                             界出界断面、地表水、饮用水源地
                                                                             水质进行监测。2005年,进行水功
                                                                             能区划分和入河排污口状况调查
                                                                             登记。在重要水域设置界牌、警示

                                                                             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水域
                                                                             内抛掷垃圾、动物尸体及排放污
                                                                             染物。水利部门严格控制占用河
                      图4-5-13 西门瓯江边的地表水保护区界牌(2002)                           道、湖泊、水库等行为。县境内的

                                                                             水质状况得到改善,2007年,2个
                 市界出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7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都达到Ⅱ 类地表水标准,达到和超过
                 划定的地表水水质功能类别标准,两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第二节 水资源管理



                     根据1988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县政府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工作。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1993年起,县水利局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和取水公告制度,实施公开取水、科学用
                 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截至2007年底,全县共发放取水许可证117本,其中企业取水许可证27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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