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4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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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第二节        新区开发



                     规 划
                     水南新区       按规划,建成以交通、信息、商贸和居住为主的地域综合区,规划用地面积41.86万

                 平方米,居住人口1郾28万人。
                     油竹新区       规划为县城新中心所在地,以安排行政、文体、科教、居住、商业、金融等用地为主,
                 并建立高科技工业园区、石雕城和外汇交易市场,规划用地面积429郾91万平方米,居住人口为5郾54
                 万人。

                     征 地
                     1998年7月6日,《青田县征地暂行规定》开始实施,对土地征用程序、补偿作出规定。
                     1999~2007年,鹤城镇土地征用面积334郾42万平方米,其中耕地157郾32万平方米。



                 表4原8原5                              鹤城镇土地征用情况
                                                      (1999~2007年)
                                                                                             单位:平方米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其中:耕地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其中:耕地

                      水南村            204372          75698          上岸村            129727          50139
                       一村            151420          37003          彭括村            416497         284099

                       二村             47523          27357          小口村             13998          10896
                     油竹上村            205850          116626         平演村            157083          89963
                     油竹下村            331059          252938         前仓村              3099

                     石郭上村            141557          17945          石臼村              5130           1518
                     石郭下村            198041          95360         新苍坟村             16576           4001

                      雅岙村            515984          274350         北岸村             60448           4529
                      湖口村            178013          75285          魁市村             62820          50343
                      湖边村             91632          16796          圩仁村            137875          23260

                      洪山村              5041           2846          坦下村             98219
                      泥湾村            112940           8327

                    注院上表不包括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用地遥

                     补 偿

                     2000年1月7日,县政府《关于调整青田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对土地补偿费作出调整:
                 鹤城镇旧城区、鹤城镇后山、水南、石郭、泥湾为一类地段;湖口、平演、前仓垟、油竹片、彭括片为二
                 类地段;魁市、县经济开发区范围为三类地段。
                     被征耕地补偿,水田以稻谷产量计算产值,按土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计算,单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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