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4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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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第二节 新区开发
规 划
水南新区 按规划,建成以交通、信息、商贸和居住为主的地域综合区,规划用地面积41.86万
平方米,居住人口1郾28万人。
油竹新区 规划为县城新中心所在地,以安排行政、文体、科教、居住、商业、金融等用地为主,
并建立高科技工业园区、石雕城和外汇交易市场,规划用地面积429郾91万平方米,居住人口为5郾54
万人。
征 地
1998年7月6日,《青田县征地暂行规定》开始实施,对土地征用程序、补偿作出规定。
1999~2007年,鹤城镇土地征用面积334郾42万平方米,其中耕地157郾32万平方米。
表4原8原5 鹤城镇土地征用情况
(1999~2007年)
单位:平方米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其中:耕地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其中:耕地
水南村 204372 75698 上岸村 129727 50139
一村 151420 37003 彭括村 416497 284099
二村 47523 27357 小口村 13998 10896
油竹上村 205850 116626 平演村 157083 89963
油竹下村 331059 252938 前仓村 3099
石郭上村 141557 17945 石臼村 5130 1518
石郭下村 198041 95360 新苍坟村 16576 4001
雅岙村 515984 274350 北岸村 60448 4529
湖口村 178013 75285 魁市村 62820 50343
湖边村 91632 16796 圩仁村 137875 23260
洪山村 5041 2846 坦下村 98219
泥湾村 112940 8327
注院上表不包括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用地遥
补 偿
2000年1月7日,县政府《关于调整青田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对土地补偿费作出调整:
鹤城镇旧城区、鹤城镇后山、水南、石郭、泥湾为一类地段;湖口、平演、前仓垟、油竹片、彭括片为二
类地段;魁市、县经济开发区范围为三类地段。
被征耕地补偿,水田以稻谷产量计算产值,按土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计算,单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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