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8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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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第二节 采伐管理
1990年,县林业局制定《关于加强林木限额采伐计划管理若干规定》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实
施办法》。1991年起,对全县林业资
源消耗实行全额管理。
1988~2007年,林木采伐实行
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审批采伐量少
于省限额指标, 实际采伐量控制在
审批采伐量范围内。1995~1999
年,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计划364280
立方米,审批采伐量59540立方米,
实际采伐量58244立方米。2003~
2007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404538
立方米,发放采伐许可证9264本,
实际采伐量为173139立方米,占采
图4-11-26 林业工作人员在林区对砍伐的木材实地检尺
(2006.8) 伐限额计划的42郾80%。
第三节 经营管理
县木竹检查总站负责全县木材、毛竹、木炭等的运输管理工作,木材、毛竹等运输总量得到较
好控制。1993~1995年,省下达商品材运输计划28250立方米,毛竹71郾11万株,实际出运木材9626立
方米,毛竹2郾505万株。2005~2007年,实际木材出运109089立方米,毛竹51郾97万株。2007年,共办理
木材出运证2686份,出运木材26389郾28立方米,其中木材原条9781郾81立方米,成品12128郾86立方米、
半成品4071郾61立方米、旧屋料407立
方米。出运毛竹19郾41万株。
1989年,全县注册木材加工企业
82家,其中办理木制品出运手续57
家。
1995年,全县新批木材经销点、
加工厂130家。林业部门对木材加工
企业进行监管,对温溪木材市场进行
清理整顿,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查处
违章木材加工企业36家,征收变价款
和行政罚款2郾7万元。 积极引导加工企
业开展深加工,节约森林资源,提高
经济效益。 图4-11-27 石门洞林场待运的木材 (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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