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9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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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IANG 四乡
1988年4月,陈慕华同志当选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并任全国人大财
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在任
期间,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
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付出了大量心血,作出了积极贡献。她重视立法和人大的监督工作,主持
审议了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铁路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多部经济法律草案;加强
了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形成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汇报的会议制度。她注重调查研究,率领全国人大考察组赴三峡考察,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她重视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间的交往交
流,多次率团出访,坚持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国家之间友
好关系的发展。
1988年9月起,陈慕华同志先后兼任和担任第六届、七届全国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和第八届、九
届、十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她团结带领全国妇联领导班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
践,把妇女工作纳入全党工作大局,为新时期妇女工作的发展创新了思路和格局。她推动建立了国
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全国政协妇女青年委员会,积极建议并推
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九十年
“
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她领导、组织在农村和城镇全面推开“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
文明家庭创建”三项主体活动,为城乡妇女更好地融入改革大潮、提高素质、贡献智慧力量搭建了
广阔的舞台。为落实《北京行动纲领》和《妇女发展纲要》的目标,她因势利导启动了“巾帼系列行
动”和“女性素质工程”,重点解决妇女在教育、就业、贫困、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适
应知识经济挑战和妇女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她协调各方,集资兴建了新中国第一所女性高等院校
“中华女子学院”。在她的倡导和努力下,全国妇联多次与中央组织部联合召开培养选拔女干部工
作会议,建立妇女人才库,畅通推荐、交流女干部的渠道,推动形成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有效机制。
她领导创办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并亲自担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会
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贫困地区妇女脱贫致富、为儿童健康成长办实事。她发起实施救助失学女
童的“春蕾计划”,集资兴建了300多所春蕾学校,帮助160余万失学女童重返校园。她倡导兴建“母
亲水窖”,帮助干旱地区贫困家庭修建水窖9万余眼,小型供水工程1100多处,使90余万人受益。她
发起的“母亲健康快车”活动,为西部贫困母亲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她倡导动员社会力量兴建
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并发起“中国儿女情系列活动” ,多次举办海峡两岸妇女和妇女组织大型交流
研讨活动,加强了大陆与港澳台妇女的沟通,增进了友谊。她领导妇联组织开展了多领域、多层次、
多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妇女在国际事务中的参与程度。在北京成功举办了第四次世
界妇女大会,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为促进国际妇女运动的健康发展、
提高妇女地位、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作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坚定倡导者和
实践者,她高度重视妇女理论研究和创新,多次主持和参与重大理论问题的研讨。她主持全国妇联
工作10年,为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呕心沥血,促进了妇联工作的新跨越,开创了妇女发展可持续、
良性循环的局面,提升了妇联组织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陈慕华同志是中共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五届、七届、八届全国
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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