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1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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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 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积极推进 106 家规
模以上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劳动安全生产,使用《安全检查提示卡》企业 100 家,开展班组安全建设企业
204 家、参加班组 767 个。其中,民营企业 191 家、参加班组 258 个。积极参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会同县卫生局、人劳社保局开展职业病防治。高温期间,慰问一线工人,做好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建
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制定下发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职工来信来访,为职工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2010 年,县总工会开展第二轮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活动,20 家企业被县政府授予“庆元县劳
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3 家企业被市政府授予“丽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全县签订集体合同
230 份,涵覆职工 10500 人;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单位 204 家,参赛职工人数 9860 人;各乡镇工会建
立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228 个,调解
人员 702 人;劳动保护监督组织 306 个,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896 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 305 个,监
督人员 497 人。
维权帮扶
1991 年,县总工会开展困难职工情况调查,经调查,全县有特困职工 16 户,困难职工 163 户,并建
立困难职工档案;发动各基层工会开展结对帮困工作,为困难职工寻找致富路子,督促有关企业解决好职
工的工资拖欠问题,保证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特困及困难职工 110 户;制定
落实疗休养工作岗位责任制,输送疗休养职工 150 多人;处理职工来信 4 件,接待职工来访 3 批 12 人次,
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2 起;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将其列入乡镇工委工作考核内容;全县签
订集体合同 183 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183 家。其中,有 26 家企业单位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涵盖职工 2020 人;完善修改原有集体合同文本,将工资协商和女工保护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
1992 年起,逐步建立完善依法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力度,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在 20 个乡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加强职工维权帮扶
中心建设,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管好、用好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完善法律援助和救助制度,加大
对困难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援助。2009 年,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至 2010 年末,35
家企业被县政府授予“庆元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5 家企业被市政府授予“丽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
业”称号。
2010 年,县总工会始组织开展首届“庆元县十佳技能选手”评选表彰活动,县委、县政府表彰沈肖
肖、李必平、吴文武、吴廷秀、吴金莲、吴继亮、周贤权、陈传青、陈斌、夏昌飞 10 位“庆元县十佳技
能选手”;开展金锤奖——丽水市杰出职工”评选活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县三禾竹木公司陈传青
和久灵笔刷有限公司盘刘军分别获“金锤奖——丽水市十大杰出职工”和“金锤奖——丽水市十大优秀职工”
称号;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全县有市级以上“工人先锋号”5 个;加强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建设,
设立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办公室;制定《庆元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服务指南》《庆元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案
件调解程序》《庆元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调解工作人员职责》《庆元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关于当事人应遵守的调解纪律》《关于职工权益受侵害案件工会代诉办理程序》《庆元县职工维权帮扶中
心来访来电接待制度》《庆元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首问责任制》《庆元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投诉案件受理、
办理程序》9 项工作制度;市总工会下拨专项资金 25 万元,帮扶困难职工 419 人,为 18 名在校贫困大学
生发放助学金 37500 元。
1990—2010 年,全县有全国劳动模范 1 人、省部劳动模范 22 人、市劳动模范 6 人、县劳动模范 18 人,
开展劳模宣传,展示劳模风采,弘扬劳模精神。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职工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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