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0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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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圣祖康熙十年(1671 年)





                                         夏秋,两浙旱蝗。杭州府自五月至八月不雨,高下田无粒获,并疾疫大作。严州府六县大


                                旱,自夏至秋三月不雨,兼以青蝗遍地。淳安县螟蝗蚀稼谷十之七,民食草根。嘉兴、湖州异



                                常大燠,草木枯稿,高田皆赤土,低乡薄收。宁波夏大旱,八月始雨。绍兴通郡大旱,湖水尽


                                涸,兼以青螫害稼,几无遗粒。宁海、天台、仙居三县大旱,蝗食苗,根节俱尽,并及木叶。金华



                                六县自五月十三日无雨,晴至八月十六日微雨,早晚稻无收。江山县旱蝗,禾苗尽槁,民往数



                                百里外负米,死于道途者甚众。温州、处州大旱,兼蝗虫、青虫遍野食稻,禾穗尽坠田中。十二


                                月,免杭州等九府属州县卫所旱灾额赋有差。浙江总督刘兆麒以所属地方迭遭水旱,引咎求



                                罢,不允。


                                        资料来源:清康熙《浙江通志》卷二《祥异》,清康熙《仁和县志》卷十三《恤政》,清康熙《新



                                修寿昌县志》卷九《杂志》,清康熙十二年《遂安县志》卷九《灾异》,清康熙《归安县志》卷六《灾



                                祥》,清康熙《象山县志》卷十《灾祥》,清康熙《山阴县志》卷九《灾祥》,清康熙五十八年《绍兴府


                                 志》卷十三《灾祥》,清康熙《台州府志》卷十四《灾变》,清康熙《金华府志》卷二十五《祥异》,清



                                康熙二十二年《汤溪县志·禨祥》,清康熙二十二年《江山县志》卷十《灾祥》,清乾隆《平阳县



                                 志》卷十八《祥异》,清康熙《乐清县志》卷七《祥异》,清康熙《处州府志》卷十二《灾情》,清康熙


                                 十年《缙云县志》卷九《祥异》,《清圣祖实录》卷三十六、卷三十七。





                                          清圣祖康熙十一年(1672年)





                                         杭州、嘉兴、湖州豆麦大稔,丰收倍于往年。



                                          七月,杭州、嘉兴蝗自西北来,不为灾;安吉青虫食苗。闰七月,嘉兴大水平岸。八月初八


                                 日,杭州、嘉兴、湖州淫霖弥昼夜,时田稻正熟,旋生细虫,附缀苗干,积围如臂,无从驱扑。乌



                                程有虫夹雨而下,攒吸稻禾立槁。余杭生青黑虫,食禾稻殆尽,又有虫暗食蚕子一空。海盐虫



                                害稼,秀者多萎枯。平湖禾自稿死,乡人名为“箬帽瘟”。长兴县秋螟大作,伤田稼52万亩。


                                十一月,以杭州、嘉兴、湖州、绍兴4府连年被灾,发帑银赈济。



                                         资料来源:清康熙《孝丰县志》卷七《灾祥》、清光绪《桐乡县志》卷二十一《祥异》附载徐震


                                 亨《庚辛壬纪略》、清乾隆《杭州府志》卷五十六《祥异》、清康熙《海宁县志》卷十二《祥异》、清康



                                 熙《乌程县志》卷六《备荒》、清康熙十二年《余杭县志》卷八《灾祥》、清康熙《海盐县志·灾异》、



                                 清康熙《平湖县志》卷十《灾祥》、清康熙《长兴县志》卷四《灾祥》、《清圣祖实录》卷四十。





                                          清圣祖康熙十二年(1673年)





                                         台州大旱,仙居亢旱200余日,自五月十五日后不雨,至十二月初旬,五谷无收。诏免仙


                                居县旱灾额赋有差。嘉兴、嘉善、石门、汤溪诸县皆大有年,斗米银4分,民乐丰收。



                                          十月,海宁霖雨,至十一月中始获稻。冬,嘉善大寒,河冰不开者半月。



                                         资 料来源:清康熙《仙居县志》卷二十四《文苑》、《清圣祖实录》卷四十四、清光绪《嘉兴县


                                 志》卷十六《祥异》、清康熙二十二年《汤溪县志·杂录》、清康熙《海宁县志》卷十二《祥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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