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1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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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        文 化     广 电                      - 689-








                              第二十五篇 文化 广电







                   旧时龙港文化落后,民间文化生活贫乏。 民国前,龙港地区的民间文化生活只有春
               节、元宵节例行舞龙灯、走马灯之类,或聘词师(温州鼓词)弹唱,名曰“娘娘词”。 意在预

               庆本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也有的在晚秋作物登场后,聘请地方剧团(多瓯
               剧、婺剧、少京剧)利用庙台或临时搭棚设台演古戏庆丰年。 由士绅名流点戏公演,地方
               出资,不售门票。 村民大都邀亲会友,共享丰年之乐。 除此,还有一年一度传统的迎神庙
               会演戏(亦称会市)。 海城缪家桥村,每逢端午节会市演戏(新中国成立后称农村集市交
               易),民皆雀跃,家家邀请亲友做客,花甲老辈,戏瘾尤浓,甚有涉足十数里看夜戏者。

                   民国 26 年(1937)冬,正值抗战期间,始有永嘉民教馆主办的电影巡逻队来今镇内
               放映《淞沪抗战》经录片。
                   新中国成立后,党与政府十分重视文化事业的建设。 50 年代初,方岩、河底高、江口

               等村先后成立村业余剧团或业余文宣队,群众性的文艺活动逐步活跃。 这些社会文艺
               队伍在配合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农业合作化等中心工作中自编自演,起着积极的宣传
               鼓动作用。 50 年代后期,县电影队定期巡逻放映。 60 年代初期,各乡自立放映机,逐村
               轮放,更加活跃了渔村的文化生活。 “文化大革命”期间,禁演古装剧,推崇 8 个样板
               戏,群众性文化生活趋于贫乏、单一。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方针,文化生活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1984 年,建立龙港镇文化站,有干部职工 11 人,在各工作区设有文化员 1 人,专司
               文化活动组织、管理职能。 文化设施日趋完善。 剧院、电影院、书店、舞厅、录像厅、有线
               电视、电子游戏屋等逐年发展,卡拉 OK 机进入平常百姓家。 至 2001 年举办文艺会演

               14 场,卡拉 OK 大赛 8 场,各类文艺作品展出 100 次。 全镇拥有钢琴 1000 多台,每年举
               办钢琴、电子琴、吉他培训班 4 期。 各种文化社团,如镇文联、文学社、文化协会、书法、
               美术、摄影、音乐、戏曲等协会先后成立。
                   至 2009 年,龙港的社会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的文艺创作,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

               方针,努力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呈现出精品迭出、群芳争艳的繁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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