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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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政区



              规模有所扩大。2012 年,集镇建成区面积 23.5 公顷,常住居民 130 户、400 人。有道路 6 条,总长 8.4
              千米,建有农贸市场、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商店较为齐全,供水、污水处理统一纳入林城镇管网系统。
                  里塘集镇       位于长兴县南部,西与林城镇交界,南与和平镇接壤,距长兴县城 17 千米,驻地里塘村,
              原为里塘乡政府所在地,1999 年撤乡并入虹星桥镇。集镇原有 2 条老街,长 600 米,设有供销社、信用
              社、医院、菜场、粮站等,沿街多为 2 层以下建筑。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随着耐火行业发展和人口逐步
              增多,集镇开始向外拓展,建设新街、延伸道路,新建商住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集镇规模有所扩大。
              2012 年,集镇建成区面积 39.8 公顷,常住居民 285 户、885 人。有道路 3 条全长 1800 米,有小学、卫生
              院、信用社、农贸市场及超市,公交车直达,自来水由和平水厂供应,污水处理纳入虹星桥污水管网。
                  观音桥集镇        位于长兴南部,紧邻长和公路,西与林城镇交界,距长兴县城 15 千米,驻地观音桥村,
              原为观音桥乡政府所在地,1992 年撤乡并入虹星桥镇。集镇原有 1 条东西向老街,设有供销社、广播
              站、卫生院,建有电影院、菜场等。1995 年后,沿长和公路建设部分房屋。2012 年,集镇建成区面积
              18.1 公顷,常住居民 110 户、350 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厂由和平水厂供应,污水处理纳入虹星桥镇污
              水管网。
                  长城集镇       位于长兴县东南部,东与湖州市接壤,北邻吕山乡,距长兴县城 24 千米,驻地横山村,俗
              称北洋桥,原为长城乡政府所在地,1999 年撤乡并入和平镇。集镇原有 2 条老街,设有供销社、信用社、
              医院、小学。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在老街外围开发新街,建设部分商住房。2012 年,集镇建成区面积
              23.2 公顷,常住居民 110 户、340 人。建有北洋桥农贸市场及超市等各类商店,供水、污水处理统一纳入
              和平镇管网系统。
                  吴山集镇       位于长兴县西南部,西与安吉县接壤,北邻虹星桥镇,距长兴县城 20 千米,驻地吴山村,
              原为吴山乡政府所在地,2012 年撤乡并入和平镇。集镇沿西苕溪而建,有 1 条“7”字形街道,长 900 米,设
              有供销社、信用社、医院、小学,有长安桥与安吉小溪口相连,沿街多为 2 层以下建筑。20 世纪 90 年代后
              期,随着吴山大桥建成,集镇逐步向东拓展,扩建新街、修建道路,新建小溪口农贸市场,沿街房屋逐步增
              多。2008 年,建成吴山污水处理厂。2012 年,集镇建成区面积 77 公顷,常住居民 320 户、710 人。有信
              用社、医院、农贸市场、公交站点,超市等各类商贸设施齐全,自来水供应纳入和平镇供水管网系统。


                                                  第二节         乡     镇



                   一、乡镇区划调整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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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年,全县设 6 区、 镇 25 乡 ,实行县以下设区管乡镇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全省实行县以下区管乡镇体制弊端日益彰显。乡镇
              规模小,市场容量和经济承载量有限,区作为县级派出机关的设置不利于乡镇充分发挥职能,乡镇职能
              不全、功能不齐、权威不高,等等。1992 年,省委决定实施撤区扩镇并乡改革,调整部分行政区划,以实
              现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同年 5 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撤区扩镇并乡工作的通知》,决定实行县
              以下机构改革和部分区划调整,撤区扩镇并乡,把乡镇建设成为领导和管理各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
              和各项事务的一级政权。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通过撤乡扩镇和并乡建镇,对当
              前行政区划做部分调整。9 月,长兴县行政区划调整申请经市政府转报省民政厅并获批准。同月,县
              委、县政府下发《关于部分乡(镇)调整行政区域的通知》,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撤并扩”工作领导




              ①6个区分别为城东区、和平区、虹溪区、泗安区、煤山区、鼎新区,1979年6月后设立,设区党委,未设区政府。1992年全
              县乡镇撤并扩结束后,随即启动撤区工作。1993年5月,县委下发《关于撤销我县区委机构的工作意见》。同月,上述6个
              区委建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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