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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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
场、观点和方法,遵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之规定,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时限内长兴自然、政
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断限 本志为 1992 年版《长兴县志》续志,定名为《长兴县志(1988—2012)》。记述上限
1988 年,下限至 2012 年;部分内容上溯事物发端,卷首彩页部分内容延至本志出版前,方言分布
记述时限为 2016 年。
三、体裁 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行文采用现代语体文和第
三人称记述。概述有叙有议,以叙为主;大事记,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其余均以类系事,
以时为序,只记事实,一般不作评论。
四、结构 卷首置编纂人员名录、彩页、地图、凡例、概述、大事记;卷中以专志 42 编为主体,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卷末附修志始末、后记等。专志设置坚持社会分工与科学分类相统一,按区
域环境、基础设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依次排列,取中编模式,采用章节体结构,分编、章、节层
次,节下多设目、少数目下设子目,编、章设序。专记、附录随文设置。
五、纪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
公元纪年。
六、人物 本志人物编设人物传记、人物简介和人物名录。人物传记坚持“生不立传”,记述
去世人物;人物简介、人物名录收录各界在世人物。
七、图照 分插页图照和随文图照两种。卷首插页图照为彩色,随文图照为黑白。
八、名称 政区、机构、职务、职称、地名等专用名称按当时称谓记述,必要时加注现名。首次
出现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其后用简称。除已注明的行政区划名称外,“省”“市”“县”称谓分别指浙
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内”“县境内”“境内”均指长兴县境内。计量单位、数字数据、标点符号
等,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九、资料 入志资料,来源于全县各单位编纂的资料长编,县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史志办
等单位的档案、旧志以及有关图书、报刊、音像资料。均经考证核实选用,一般不再注明出处。重
要的附出处,存疑的加注释。数据资料以统计部门为主,缺则采用主管部门资料。图表注明出
处。表格中无该项统计数据的用“—”表示,缺失的用空格表示,数值为零的用“0”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