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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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政府发出通告,决定自同日起对上市的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管理办
              法,保证肉食品质量,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10 月 1 日 《长兴报》创刊,为县委机关报,由县委主办并主管。成立长兴报社,办公地址雉城镇人
              民北路 3 号综合大楼 6 楼。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出刊 1672 期。2004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上级有
                         《
              关文件规定,长兴报》停办。同年 2 月,组建县宣传信息中心,接收原长兴报社的全部资产和工作人员,
              出刊《长兴之窗》并实行全部赠阅,先后更名《长兴日报》《长兴新闻》。2011 年 4 月县宣传信息中心撤
              销,由长兴传媒集团主办《长兴新闻》。
                  10 月   长兴县通过省政府“两基”评估验收,被确认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
              年文盲县”。长兴于 1986 年 4 月开始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同月     县政府制定《长兴县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对机关、团体、县以上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男女晚婚
              晚育作出限制性规定。
                  11 月 1—2 日     经省农村电气化考核验收小组考核,长兴农村电气化各项指标和用电水平达到部、
              省标准,通过验收。
                  11 月   里塘乡、浙江农业大学共建 86.67 公顷现代农业园区,开创县内农业生产与大专院校联合建
              设的先例。
                  12 月 31 日    全国开展第一次农业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 1996 年 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 1996 年
              度。普查结果:1996 年,全县农村户数 143814 户,人口 511324 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106347 个,从业人
              员 282350 人。
                  同年     全县高考录取率达 51.5%,首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同年     长兴全部工业产值在全市三县中率先突破百亿元大关。


                                                        1997 年




                  1 月 17 日   长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第二批“小康县(市、区)”。
                  2 月 24—25 日     县委组织集中收看邓小平追悼大会实况,召开座谈会和学习会,悼念邓小平,缅怀
              邓小平丰功伟绩。
                  3 月 4—6 日     长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兴县依法治县规划》。
                  3 月   县文化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比工作的意见》,启动
              全县“五个一工程”奖评选活动。评比内容为理论文章、图书(包括文学作品)、电视剧(包括专题片、广播
              剧)、戏剧(包括话剧、小品)、舞蹈、歌曲,每年举办一次评选活动。同年,舞蹈《百叶龙传说》等 7 部作品
              入选首届县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4 月 1—2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到长兴视察,先后考察长兴大桥、长兴铁公水码头、
              长兴青少年宫、扬子鳄度假中心、夹浦镇父子岭村和环湖大堤。
                  5 月 7 日    省委书记李泽民到夹浦镇父子岭村考察调研,走访父子岭村村民杨五度、杨忠旗,考察
              父子岭村耐火集团公司和父子岭现代化农业园区。
                  5 月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乡村集体企业改革,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乡村工业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推进,至 2001 年,最后 36 家企业完成股份合作制改制。至该月,全县 348 家乡
              镇集体企业、586 家村办集体企业公退民进,重组产权,全部转为民营企业,成为县域民营经济基本骨干
              和有生力量。
                  6 月 5 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动员大会,正式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 年 8
              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后,全县开始拟定《长兴县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和《长兴县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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