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7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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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业产业变革        ·329·


                   县内于1982年推行村会计专业化、1983年实现出纳专业化后,农村集体财务实行了乡镇村联管,
               在不改变村、队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得益权前提下,把资金的管理权分离开来,由村、乡镇两级管
               理。1990年~1997年,全县23个乡镇有13个乡镇实行了联管制度。其中,桃溪滩乡1990年6月联管,泉
               溪镇1993年5月联管,武阳镇1995年10月联管,其余乡镇于1997年进行联管。

                   2003年根据《中共浙江省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
               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精神,对已经实行农村财务乡镇村联管的乡镇与村签订协议,将农村财
               务联管改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未实行农村财务乡镇村联管的6个乡镇,即大田、坦洪、西联、三港、
               大溪口,全面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2003年全面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后,各乡镇都成立了农

               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是乡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负责所
               辖建制村及村民小组(自然村)的集体财务管理。
                   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依法委托,六个统一,五个不准”。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
               行了会计委托,与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记账协议书,依法成立委托契约关系;保障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主体,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审批权、监督权不变;实行规范齐全的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货币
               资金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建立财务档案;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代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的集体资金,不准平调、挪用、占用、借贷;不准为任何单位扣代交费用,不准为单位和个人从事

               经济活动提供担保、抵押。农村财务实行乡镇村联管,委托代理制后把报账、记账和审核结合起来,
               实行农村财务乡镇、村双重管理,使一些手续不完备、不规范、不按规定的开支受到监督,有效地堵
               塞了开支的漏洞,遏制了某些经济犯罪。同时,有利于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和兑现,各项欠款的回
               收,健全了农村财务管理。

                   村务公开制度
                   1998年,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的精神,在桃溪滩乡进行
               村务公开试点。翌年6月,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县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县23个乡镇都建
               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地建立了村务公开组织。为了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每村都建立

               3块村务公开栏即财务公开栏、各项收费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共10个方面:1.财务收支
               情况;2.各种集体资产经营情况;3.计划生育情况;4.水电费收缴情况;5.宅基地审批情况;6.
               农民负担费用和收缴及使用情况;7.救灾救济款及补偿款物的发放情况;8.年度村干部责任目标情
               况;9.村干部工资补贴、奖金情况;10.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财务公开每月公开一次,经济往来较

               少的村每季公开一次,其他村务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采取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的方式进行。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不断推进,村级组织可支配权力资源不断增加,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频
               发,侵犯村民权利事件时有发生,干群关系紧张,村民集体上访增多。为此,2004年年初,选择了上
               访不断、问题较多的白洋街道后陈村作为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试点。建立规范村干部行为的《村

               务管理制度》,约束村干部权力的《村务监督制度》和管理制度执行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试点基础
               上,全县分类分步推开,到2004年年底已有96个建制村推行了这一经验。2005年4月县委、县政府为深
               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求全县建制村都要完善二项制度,建立村务监督机构。建立二项制度和
               一个机构后,较好地弥补了过去决策、监督、管理上的结构性缺陷,为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推进村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有效保证。同年,后陈村经验在央视新闻调查
               作了《后陈村的变革》为题的报导引起了全国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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