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2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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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第十三编 电力
所,增容3150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扩建35千伏下杨变电所,新增3150千伏安主变压器1台;新建35千
伏输电线路37.84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9条40.84千米,使县电网得到一定的改善。
1987年9月,县建立小水电管理站,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1987年并网电站年利
用小时数达3883小时,其中500千瓦以上11座电站平均为4137小时。
1989年10月省水利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会同有关单位、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于10月16日至17
日,对武义县农村电气化初级阶段建设按照原水电部颁发的《SD 178-86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初级
阶段验收条例》和水利部〔1988〕12号文《关于农村电气化试点县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检
查、复核、验收。10月17日,武义县农村电气化初级阶段建设通过省级考评验收,成为全国首批100个
农村电气化试点县验收合格的61个县之一。
1990年9月30日,水利部批准武义县达到初级农村电气化县标准,并为颁发了证书及奖牌。
大电网供电区电气化县建设
1989年通过小水电初级电气化县验收后,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发展提高工作,批准
了县供电局根据国家能源部《农村电气化标准》和省计经委《浙江省农村电气化验收细则》而编制的
《关于上报武义县大电网农村电气化规划和实施计划的请示》,根据武义县农村电网现状,切实开展
大电网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
县供电局、县农电总站制定了《武义县农村用电标准村、合格村整改计划》,加快农村用电标准
村、合格村建设。1992年至1996年投入建设资金2480万元(其中农村自筹1680万元),建成农村用电
标准村80个、合格村167个。同时,县供电局共投入资金近5000万元,抓住网架建设,抓双电源供电,
提高供电可靠率,开展35千伏变电所标准化、输电线路标准化、供电所营业生产标准化建设。至1996
年年底,县内5座35千伏变电所,9条35千伏输电线路通过省电力工业局的标准化验收,2个供电所通过
金华电业局标准化验收。
1996年10月21日至22日,省计经委委托浙江省电力工业局组成验收委员会,对武义县农村电气化
建设进行验收,国家电力工业部农电司亦派人到武义县检查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验收委员会认为武
义农村电气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的规定,取得一致通过。1997年3月,电力工
业部授予武义县“农村电气化县”称号并授牌。
表13-7 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绩与标准对照表
完成实绩
序号 考核指标内容 单 位 标 准 备 注
(1996年9月止)
1 乡通电率 % 100 100 23个乡镇
2 村通电率 % 100 100 554个建制村
3 户通电率 % 95以上 99.99 9.21万户
4 排灌用电供电保证率 % 100 100
5 乡村居民生活用电供电保证率 % 90以上 98.02
6 全县人口年均用电量 千瓦时 300以上 491
7 全县农业人口年均用电量 千瓦时 160以上 286
8 全县农业人口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 千瓦时 50以上 83
58条1194.66千
9 配电线路事故率 次/(百公里·年) 低于3 1.17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