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2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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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建县始于三国吴赤乌八年( 245), 至清宣统三年( 1911) 结束, 历时1667年, 县最高行政机构一直设
县衙, 俗称“ 衙门”。1912年县衙改称县公署。1927年公署改称县政府。1949年5月成立县人民政府。
1955年11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12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7月恢复县人民政府。1992年
10月撤县设市,改称永康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建制沿革
永康建县初始, 隶属于东阳郡, 后属金华郡。隋 人为司判, 主县事, 由汉人担任; 次有丞、 簿、 尉各
唐以来, 先后隶属于吴州、 婺州、 东阳郡、 丽州、 宁越 一职, 由色目人或汉人担任, 县事同署理。明代,
府、金华府或直属浙江省。 县衙设知县为正七品,掌教养县民之事,属官有县
丞为正八品,主簿为正九品,协助县事。清代,县
第一节 历代县政 衙设知县为正七品,总治县事;属官设县丞,分理
粮务、水利。
首 官 县衙首官设置始于三国( 吴), 因史志
官 制 永康历代县衙政权机构的官吏制度, 失记, 三国、 南北朝( 宋、 陈)、 隋代、 五代时期任职情
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授官方式源于朝廷的 况已无考。晋至唐代有志(历代永康县志,下同)可
军功爵制、五服制、察举(荐举)制、征辟制、九品中正 考15人,其中籍贯可考7人,任职时间可考2人,西
制、 科举制等。其中科举制度授官或职称的时期最 晋时期县公张彦卿系永康( 今属武义) 人。
长, 始于隋代沿迄清代, 达1400余年。这段时期县 宋代有志可考知县83人。其中籍贯可考24
衙的行政长官职称和官吏配置不一。三国时期已无 人,任职时间可考38人,李好古(任职时间不详)、建
从稽考。西晋泰始二年( 266)起,县衙行政长官爵位 炎年间( 1127~1130)王良孺、绍兴年间( 1131~
定为县主,称县公。南北朝至隋朝,县长官改称县 1162)黄谟、淳年间( 1241~1252)杨万明均系永
令,佐官为县丞。县丞的属官称主簿、尉、录事。唐 康人。
代,县分为七等。永康为上县,设县令一职,从六品, 元代任达鲁花赤21人,均由蒙古人、回人或
总揽群政。县令属官设县丞1人,从八品;助理政事 色目人担任,其籍贯无考,任职时间可考11人。
主簿1人,正九品,掌簿册;县尉2人,从九品,主缉 任县尹31人,均由汉人担任,籍贯可考6人,任职
捕。五代吴越,县衙行政长官改称县事,属官乃设 年可考18人。至元十三年( 1276)县尹徐德廉系
丞、 簿、 尉各一职, 其尉职由军校担任。宋代, 县分望 永康花园人, 至元十五年( 1278) 吕钥系永康太平
县(四千户以上),紧县(三千户以上),上县(二千户 人,郑炳(任职时间不详)系永康柘坑人,至正元年
以上),中县(千户以上),中下县(不足千户),下县 ( 1341)丁从正系永康人。
(五百户以下)等六级。永康为望县,县行政长官称 明代任知县100人,籍贯可考81人,任职年可
知县,为正七品,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 考86人。洪武初年( 1368)吕文燧、洪武年间
讼; 其辅佐官设县丞, 为正八品, 掌管修水土之政, ( 1368~1398) 吕兼明均系永康太平人, 万历年间
行市易之法,兴山泽之利;另设主簿为从九品,掌 ( 1573~1619)吕锐系永康人。
稽核簿书兼管县学教谕;设县尉同为从九品,以武 清代任知县90人,籍贯可考67人,任职年可考
职充之,掌阅习弓兵,戡禁奸暴。元代,县政设达 77人。虽然清代实行“以汉治汉”政策,所任县官均
鲁花赤( 蒙古语, 意为掌印官) 主持县政, 为正七 由汉人充任, 但由于地域限制, 在近300年的统治
品,由蒙古人或色目人充任,谓之监县;下设县尹1 中,永康属地无一人任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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