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9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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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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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吹鼓手4员,轿夫、伞扇7员。另设县丞署,称左 三、四、五科及秘书、会计、合作指导三室。1938年
堂或二衙,设县署之东,主管文书、簿籍、粮赋。县丞 增设政工指导室、兵役科,成立县司令部。1939年
属下有书办、门子、马夫各1员,皂隶4员。另设教 增设社会科,裁改兵役科,司令部为军事科,成立国
谕署( 县学、 儒学), 称为三衙。掌管文庙祭礼, 全县 民兵团, 改公安局为警察局。1940年成立卫生医
教化和教育文武生员。教谕、训导属下设门子掌教 院,增设地政科、粮食管理处、税务局。1942年裁
3员、书手1员、斋夫6员、膳夫2员。另设典史署, 撤政工指导室。1943年裁国民兵团,县政府调整
称作右堂、 四衙或捕厅, 主管缉捕、 狱囚。属下有书 设立第一、 二、 三、 四科, 秘书、 会计、 军法、 合作指
办、 门子、 马夫各1名, 皂隶4员。清咸丰八年四月 导四室和警察局、 县税征收处。1944年9月, 第四
( 1858年5月)至同年六月和清咸丰十一年五月 科改名为军事科。1946年增设统计室,县税征收
( 1861年6月)至清同治二年正月( 1863年3月),太 处改称县税捐稽征处。1948年1月民政、财政、教
平军两次占驻永康农民革命政权。在县署设军帅, 育、 建设、 社会等科, 简称为第一、 二、 三、 四、 五科,
在乡村设师帅、 旅帅等, 内设机构人员不详。 并设会计室、 警察局、 卫生院、 农业推广所、 地籍整
理处。同年5月县政府机构设置和员额编制作了
第二节 民国政府 调整,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四科。1949年2月
恢复军事科、社会科,直至1949年5月8日永康
解放。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11月6日知县罢职, 设
民事长。1912年5月改民事长为知事, 并增设参事
1员,襄助政务。县衙称知事办公处,次年改称县公
署。县公署设总务、民政、财政、教育4科及警察、审
检2所。1915年12月裁撤教育科, 复设劝学所。
1917年4月裁撤县审检所, 仍由知事兼理司法。
1927年3月起,实行县长制,解散议、参两会,废县
公署,建立县政府,设总务、民政、财政、建设4科及
教育、公安2局。1931年增设合作指导室。1932年
为提高县长职权,改县政府公安局为县公安局。
1933年裁撤总务科,增设秘书室、民政科。1934年
将民政、财政、公安、教育、建设等科局改称第一、二、 图2611 民国时期永康县政府旧址
表2616 民国时期民事长、知事、县长名录
序号 姓 名 籍 贯 任职时间 序号 姓 名 籍 贯 任职时间
1 应贻诰 永康芝英 宣统三年( 1911 ) 11月 11 任 诚 — 1915年
2 程桂芬 永康象鸣畈 1912年4月 12 张元成 — 1915年
3 祝 某 — 1912年7月 13 程荫谷 江西南昌 1917年4月
4 张亮采 — 1912年9月 14 许之龙 江 苏 1919年7月
5 魏 兰 浙江云和 1912年9月 15 孙熙鼎 安徽休宁 1919年
6 张志纯 — 1913年3月 16 丁德威 — 1922年4月
7 吴敦义 — 1913年 17 林觐光 福建莆田 1923年
8 吕 策 — 1914年 18 涂景瑜 — 1924年
9 赵士英 — 1914年 19 汪 筠 — 1926年8月
10 陆清翰 — 1914年 20 魏在田 浙 江 19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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