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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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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价管理
民国时期,永康县政府无物价专管机构,多由 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25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临时
同业公会协议自行管理。当物价出现较大波动 税章,征收屠宰税、牌照税、营业税、烟酒税等,对工
时,偶见平价委员会、限价委员会等临时机构出面 商业市场开始管理。8月6日县人民政府发出通
平息民愤,仍难以控制物价上涨的趋势。解放战 告,禁止黄金、银元、铜板交易,换成人民币流通,此
争时期, 全县物价上涨更甚, 时有一日几涨, 百姓 后全面取缔黑市交易。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城乡互
苦不堪言。 助,内外交流,恢复生产,积极发展国营商业和供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永康商品贸易以棉 商业,占领市场,并通过调运大量物资,保障人民生
纱、银元计价转为以纸币为主。1950年国家通过国 活日用品的供应,稳定民心。1950年物价工作由县
营商业调运物资, 供应市场以平抑物价, 保障人民生 工商科管理。1953年实行价格计划管理,对粮食、
活日用必需消费品的供应。1979年对价格管理体 植物油料和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对猪、烟、麻、茶叶、
制进行改革,以适合国情民意。同时加大物价管理 蚕茧、禽蛋等先后实行派购。1955年商品零售价格
力度,对乱收费、乱涨价等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对直 除部分小商品外,都执行国家统一牌价。同时开展
接影响人民生活且价格放开的商品,建立提价申报 增产节约,有计划提高一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
制度, 制止乱涨价, 保持物价稳定, 顺应市场经济发 1958年物价管理工作由县商业局兼管。翌年建立
展,促生产、保民生。 永康县物价委员会,专司全县物价管理。1959~
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物资匮
第一节 管理历程 乏,市场价格一度出现混乱。1962年根据中央“第
一要稳定,第二要合理调整”的物价工作方针,在物
价管理上采取三方面措施: 对影响居民生活支出重
民国初期,商品交换主要以棉纱、银元计价。市 大的粮食、棉布、针棉织品等18类生活必需品价格
场价格由县商会组织同行磋商议定,实质是由少数 按中央指示坚决稳住; 对名酒、 自行车、 钟表等少数
巨贾富商定价。1935年以纸币代替铸币。抗日战 几种商品实行高价供应,增加货币回笼;扩大凭票和
争全面爆发后物价飞涨。1937年100元法定货币 定量供货商品的范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划分统
可买2380斤稻谷或2头耕牛。1946年只能买半斤 购、 派购、 议购三类。1963年调整农村农副产品销
稻谷或1只鸡蛋。1948年法币崩溃。农村出现以 售价格。1965年调整城镇农产品销售价格。“文化
物换物、县城出现以金银购物等现象。同年8月,民 大革命”初期,市场价格面临失控。1967年12月国
国政府公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实行限价。同 务院通知冻结物价,县物价委员会自然解体。物价
时宣布“币制改革”,以1元金圆券代替300万元法 工作由各系统主管单位兼办管理。
定货币施行流通。由于国家滥发纸币,把上涨的物 1979年起,全县价格管理体制进行改革。1980
价硬性限制在人为规定的水平上,结果物价上涨限 年恢复县物价委员会,隶属于县计委管理,负责人由
而不止,越限越高,造成商品奇缺,黑市交易泛滥。 县计委主任兼任,人员编制3人。
同年10月,平均物价比8月上涨6倍。11月,限价 1979~1984年按完善计划价格体制的思路,开
政策被迫终止。 始引入市场物价机制,实行“调”“放”结合,以“调”为
1949年5月8日永康解放。22日,县军管会宣 主。县物资局及所属7个公司、商业局及所属8个
布市场交易一律禁止使用金圆券,统一流通中国人 公司、供销系统所属公司和各基层供销社、粮食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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