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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卷 人 口
                                                                                          犇犐犛犐犛犎犐犛犃犖犑犝犃犖犚犈犖犓犗犝

                                                                            和10.25%。汉族为48.93万人,占总
                                                                            人口99.89%。有少数民族26个,人
                                                                            口为450人,占总人口的0.01%,没有
                                                                            一个1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全县有

                                                                            外来人口4578人,其中男性2452人,
                                                                            占53.56%,女性2126人,占46.44%。
                                                                            全县有外出人口1.75万人, 其中男性
                                                                            1.18万人占67.32%, 女性5714人占
                                                                            32.68%。外出人口年龄以15~44岁
                                                                            之间的居多,为1.36万人,占外出人
                                                                            口总数的77.9%。初中和小学文化者
                     图4324 市人普办召开主任扩大会议部署人口普查工作
                                                                            占外出人口总数的91.37%。外出从
              口30.38万人,其中未婚8.6万人,有配偶(包括离 事经济活动的1.23万人,随亲外出的有3381人,两
              婚、丧偶后再婚) 19.22万人,丧偶2.37万人,离婚 者之和占外出人口的89.52%。全县6岁及以上人
              1966人,分别占同龄人口总数的28.29%、 63.27%、 口43.76万人,按学历分:大学3267人,占同龄人口
              7.79%和0.65%。未婚人口主要集中在15~19岁 的0.75%;高中(含中专) 3.59万人,占同龄人口的
              年龄段,已婚率男性为0.36%、女性为5.05%。女 8.20%; 初中15.01万人, 占同龄人口的34.29%; 小
              性初婚年龄的高峰期是20~22岁,已婚人口占同龄 学16.97万人, 占38.78%; 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
              人口总数的60.16%,其中初婚率最高峰值为20岁。 7.87万人,占17.98%。全县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当年结婚人口占同龄人口数的23.14%,女性到25 人口为35.89万人,占同龄人口总数的82.01%,但
              岁已婚率达93.94%。男性的初婚高峰期为23~27 真正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以上学历的人口只有14.91
              岁,这年龄段已婚人口占58.8%,初婚率最高峰值 万人, 占同龄人口总数的34.07%。 15岁及以上人
              为25岁,占同龄人口13.94%,男性截至25岁的已 口为35.44万人,在业30.2万人,人口就业率为
              婚率48.48%。 15~64岁妇女有13.29万人, 平均活 85.22%;不在业人口为5.24万人,占同龄人口数的
              产子女2.65个,存活子女2.28个,活产子女存活率 14.78%,不在业人口中有待业人口640人,男女各
              为85.90%,存活最多的有13个子女。存活3个子 一半,占劳动年龄人口的2.18‰。在业人口的分布

              女的妇女人口最多,占同龄人口的19.88%;存活 中,从事农、林、牧、渔、水利行业人口最多,达24.23
              4~12个子女的妇女人口要占同龄人口的33.07%, 万人,占在业人口的80.21%女性为主。从事工业
              尚未生育或无子女存活的妇女人口有4.02万人,占 人口3.2万人,占10.60%。在业人口的分布中,从

              同龄人口的30.26%。全县15~49岁的育龄妇女为 事企事业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职业有6.35万人,
              10.93万人,当年出生人口为9293人,育龄妇女的 占21.01%。商业、 服务性工作人员从业人口数和
              当年生育率为84.99‰。生育集中在25~29岁年龄 所占比例都比1982年有较大增加。家庭户均人口
              段的妇女,生育率为247.52‰,占当年全县出生人 为3.39人。15岁及以上人口为35.44万人,其中未
              口的51.8%。其次是20~24岁年龄段育龄妇女的 婚8.27万人、有配偶24.59万人、丧偶2.37万人、离
              生育率为206.52‰。不同文化程度妇女当年生育 婚2143人,分别占同龄人口的23.34%、 69.38%、
              率是大学文化为41.67‰,高中文化为73.45‰,初 6.68%、 0.60%。 20岁当年初婚者占其总人数的
              中文化为77.75‰, 小学文化为111.42‰。                         25.95%(仍为最高峰值), 22岁以后的初婚率呈减
                  第四次人口普查 1990年7月1日0时,全县 缓趋势。男性初婚高峰期提早到21~24岁,初婚率
              常住总人口为48.98万人,其中男性24.72万人,女 的最高峰值提早到23岁,各年龄段的已婚率均有不
              性24.2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46%和49.54%。 同程度的提高。1990年男性的已婚率( 以26岁为
              0~14岁13.54万人, 15~59岁30.42万人, 60岁及 例) 80.93%,八年内提高了21.01个百分点。全县
              以上5.0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7.64%、 62.11% 15~64岁妇女有15.84万人,平均生养子女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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