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8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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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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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宜泰机械厂购入32匹马力卧式柴油机, 30千瓦 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订立机耕合同、统一调配、
              发电机和碾米机各1台,与股东合办永康县股份有 统一安排、统一收费、统一供应油料),充分发挥了拖
              限公司,白天碾米,晚上发电。1929~1933年县城 拉机在机耕中作用。1984年3月设立县农机管理
              先后开办达利米厂、 华记米厂和一新米厂, 分别采用 站, 具体负责农机管理、 新式农具推广及业务指导。
              36匹、 24匹、 18匹马力的大头机(木炭机)作动力, 1987年总结唐先镇一村建立机耕服务队经验,向全
              日加工粮食4.8吨。20世纪50年代,环城、石柱等 县推广。1989年全县农村初步形成以村级组织为

              地粮食加工厂开始使用碾米机、 磨粉机、 饲料粉碎 主体、 多种形式并存的机耕服务体系。是年全县
              机, 用煤气机作动力。60年代初开始使用榨油机、 713个行政村, 已有村级服务组织508个, 占总数的
              榨糖机。1963年桥下、四路等地办起碾米厂。1965 71%。1995年国家取消农用柴油分配计划和价格
              年全面推广以柴油机、电动机作动力,配3号碾米机 并轨后,市农机管理部门制订了机耕统一指导价,各
              加工粮食。70年代末碾米、 磨粉机械基本取代了手 乡( 镇) 按指导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工或水碓舂米, 多数生产大队都有碾米厂。1985年 1997年机耕难已不再是主要矛盾, 市只分配机耕任
              全县有碾米机732台,磨粉机820台,饲料粉碎机 务,不再规定机耕收费指导价,各乡(镇)可根据实际
              333台,多数以电动机为动力。全县农副产品加工 情况规定机耕收费标准,督促机手与农户签订机耕
              基本实现机械化。1993年引进优质米加工机械1 合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机耕任务。
              台。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糖蔗种植逐年减少,榨                                油料分配 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1975年

              糖机、 饲料粉碎机有所下降。茶叶生产的发展带来 前, 全县农用柴油由县商业局分配, 基层供销社供
              制茶机械的发展。1994年全市有茶叶加工机械267 应。1975年起农用柴油分配计划由县计委下达各
              台,榨糖机110台,淀粉加工机械310台。2002年 乡(镇)和基层供销社。供应业务由燃料公司管理,
              全市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动力1.47万千瓦,碾米机 由乡(镇)农机管理站采取一机一卡定量分配,由基
              1.29万台, 磨粉机1845台。2007年全市有农副产 层供销社供应。1982年起全县机耕用油按实际机
              品加工机械1319台, 动力1.05万千瓦, 年加工农副 耕面积分配, 多耕多分, 少耕少分, 不耕不分。1983
              产品9.22万吨。                                         年用油计划由县农机主管部门管理,县石油公司或
                                                                基层供销社供应。1986年起农用柴油分配按照“保

              第三节 管理维修                                          证重点、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优先安排机
                                                                耕、机脱、机灌及农田水利建设等用油。1995年取
                                                                消农用柴油计划分配和优待价,无论单位还是个人

                  使用管理 1975年前,无农机使用管理规章制 按市场价购油。
              度,作业无指标,消耗无定额,收支无核算。1978年                              农机修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传统农

              县农机局下达农机作业收费标准。翌年推行“五定、 具修造仍靠个体铁木工匠和遍及县内城乡的小作
              二保、 一奖” 制度( 即定机、 定人、 定任务、 定成本、 定 坊。1954年各手工业者组织合作社( 组)。1964年
              油耗,保作业质量、保安全生产,超产低耗奖励),对 全县41个人民公社相继成立农机修配厂。1968年
              责任心不强,拖拉机维护和保养不好,造成亏损的要 县属集体所有制农机厂有12家,还有永康农机修造
              追究责任,酌情赔偿。1980年全县453台拖拉机实 厂,浙江省永康拖拉机厂等国营企业。这些厂家除
              行“定、保、奖”责任制,拖拉机完好率88.18%,其他 生产农机具外,还设修理班,每年春、夏农忙季节下
              农业机械也逐步落实各种形式的管理责任制。1982 乡巡回修理。1982年前各厂机修车间也承担一定
              年全县1219台拖拉机实行“定、保、奖”,占全县集体 的农机修理任务,乡(镇)设农机服务站,承担乡(镇)
              所有拖拉机的92%。同年开始禁止拖拉机在农忙 内各种小型农机具的维修。1990年对全县农村机
              期间上公路进行营业性运输,保证机耕任务完成。 械维修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给133名各类修理工
              是年夏有1109台集体拖拉机投入农田作业, 占集体 颁发合格证书, 完成了农机维修点的审核定级, 核发
              拖拉机总数的83.6%,机耕面积1.11万公顷,占晚 各类技术许可证99份。2002年全市有合格农机维
              稻面积的87.8%。1983年珠山乡实行机耕管理“六 修网点146个,修理工2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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