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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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舟山市
1989—2005年的市情,突出改革开放的时代性,体现舟山特色的地方性。
二、本志是1992年版《舟山市志》的续志,按照继承延续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设置篇目,从实际出发,采用大篇结构的设计体式。由综述、大事记、特载、
专志、附录、索引等组成,辅以照片、图表。在坚持志体的基础上,增设特
载、专记、索引。
三、本志的体式为篇章节与条目结合体。各专志分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层
层领属。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对时间跨度大的事,辅以纪事本末体记述。
四、本志为使全志呈现完整性,把自然环境概况、行政区域概况、国民经济与社
会发展历史和现状等放在综述中表述。对本志时限前后的大事记、综述、特
载、专志、人物、区县部分内容,适当上溯和下延。大事记下延到2011年6月。
五、本志人物坚持生不立传,对不能立传的人物,以人物简介、人物表记述,也
有以事系人散记于有关章节。
六、本志除综述外,其他部分述而不论,行文采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
七、本志所载各种数据,以市统计局提供的为准,统计局缺少部分,采用各业务
部门提供的数据。
八、本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历史纪年、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现行规定表述。
因历史原因,地积计量单位中亩、公顷、平方米并用。
九、本志资料由各编写单位提供,一般不注明出处。
十、本志所述各类行政区域名称,均以现行法定标准名称记述。
十一、本志记述机构名称首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在全称后括注规范简称。其后
使用简称。
十二、本志对前志大事记、人物传的差错经考证核实后径改之。对前志遗漏内容
的补充在行文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