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9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P. 309
第 九 节 烟 草 专 卖
1989年,舟山市境内建立舟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普陀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两家烟草专卖机构。1991
年建立岱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司)。1994年嵊泗烟草专卖局(公司)建立。
1989年,全市销售卷烟21957箱,销售金额4105万元,企业经营利润89万元。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258户,
查处违法经营卷烟案件296起,查获违法经营卷烟22000条,案值23.3万元,罚没款7.6万元,烧毁假冒卷烟98
条。1990年,销售卷烟23113箱,销售金额5521万元。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2536户,查处违法经营卷烟案件338
起,查获违法经营卷烟20858条,案值25.8万元,罚没款10.6万元,烧毁假冒卷烟324条。
1991—995年,全行业以开展“打击香烟走私,整顿烟草市场”专项斗争和学习宣传《烟草专卖法》为中
1
心,提高全社会的烟草专卖意识,促进卷烟经营活动。1992年,实施《烟草专卖法》。是年,对全市50家委托
代批单位、1743户经烟户进行了年检,审批核发专卖许可证1153份。1994年,审发许可证1008件,累计7242
件。五年全市销售卷烟262641箱,销售金额113616万元,实现利润7129万元。查处违章案件1819起,查获卷
烟192283条,案值478.18万元,罚没款149万元上缴国库。收购移交走私卷烟119535条,烧毁走私烟72748条。
1996年,全市烟草系统国有资产总值7762.82万元。1997年,与杭州烟厂联合开发“普陀山牌”香烟,在10
月面市。1998年,加强专卖管理,抓好网点建设,发掘市场资源,探索发展多种经营新路子,行业实力稳步增
强。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完成5800余份许可证换发工作,为实施国家烟草专卖专营制度打下基础。
1996—2000年,查处案件8339起,查获卷烟236413条,案值597.64万元,烧毁假冒烟87984条,罚没款327
万元。销售卷烟301870箱,销售金额269345万元,实现利润23854万元。
2001年,全市卷烟批发销售55792箱,主业实现利润9196.72万元,多种经营实现利润1302.36万元,全市
烟草系统主副业实现利润总额首次超过1亿元。市局(分公司)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
市进行各种市场检查5510次,发放许可证1519份,注销许可证2042份。2002年,主业实现利润首次突破1亿大
关。2003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品牌、以网络为资源的理念,以“电话订货、网上调度、电子结算、
分区访销、集中配送”为基本模式,以消费者、零售户、烟厂三满意和市场占有率、市场控制力、经营毛利率
为标准,大力优化、提升营销网络,降低运行成本,网络建设有实质性突破。扩大电子货币应用结算,全市从
2002年底的427家发展到1800多家,占全市经烟户总数近的四分之一,电子货币结算金额比例扩大到50%。加强
物流配送流程的再造,通过提前订单、分段调度、电子结算、电话访销等措施,流程得到优化。2004年,全市
开展市场检查6636次,打掉假烟窝点8个,破获3起重大贩假、贩私案件,遏制了违法经营活动。
2005年,推进以市公司为经营主体的新格局,规范经营,依法行政,强化管理,促进改革,着力提高企
业核心竞争力,被评为全国烟草系统先进集体。是年,全市批发销售卷烟52893箱,总销售额10亿元,实现利
润19078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26.15%。上缴各种税费11032万元,各类公益捐款300余万元。市场检查
6550多次,查获卷烟违法案件624起,查获各类违法经营卷烟12882条,其中假冒烟7226条、走私烟969条,总
案值148万元,罚没款51万元。全年查获大案13起,查获各种卷烟5300条。追刑工作和打击力度加强,有6起案
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名违法经营分子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