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7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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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汉 清
陈汉清(1898— 1987) ,又名陈嗣业,定海小沙人。民国9年(1920)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获文学学士
衔,继在东吴大学、上海法学院攻读法律,后考入法官训练所受专业培训。曾任江苏地方法院候补推事、国
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法官。民国20年(1931)起在北平从事律师业务,兼任启新洋灰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抗
日战争前在南京担任浙江旅京同乡会及宁波旅京同乡会常务理事。抗日战争爆发后,在重庆任宁波旅渝同乡
会主席、常务理事,并任南京抗敌后援会执行委员、伤兵医院董事长等,后兼任重庆律师公会、迁川工厂联
合会、军眷法律辅助会、新兵服务所等单位理事。抗战胜利后,在京沪两地任律师,并任南京律师公会理事、
全国水泥工厂联合会总干事。民国37年(1948)去台湾,任台湾工业总会、商联会等单位法律顾问,圣约翰
大学同学会、“中央”国际狮子会、中国摄影学会理事,新埔二专校董,律师公会联合会法规研究委员,台北
律师公会福利风纪委员。1961年10月离台去美国波士顿定居。曾任基隆市、台北市舟山同乡会理事长,台北
市宁波同乡会常务理事、常务监事,兼法益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数十年服务同乡,曾获台北律师公会“德
高望重”匾。1987年病逝于美国。
厉 树 雄
厉树雄(1891—987),定海人。厉志后裔。早年受良好教育,18岁即任方氏地丰地产公司经理,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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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上海第一座公寓大厦——厉氏大厦(今延安东路160号)。曾担任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常务
董事达20年。继又担任武汉冶萍钢铁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丰盛实业公司常务董事。民国4年(1915),随同
张謇率领的商务考察团赴美参观访问,回国后致力于纺织、金融等实业。民国14年(1925)担任上海保险业
联合会会长。嗣后两年间,投资中兴纱厂,与人合资创办宁波和丰纱厂,任董事长;创办上海毛绒厂、信和
纺织厂,投资兴办宁波四明电话公司、绍兴文明电气公司、宁波永耀电力公司等大型企业。民国37年(1948)
定居香港,主持信昌机器工程公司。1950年美国侵朝战争爆发,香港转口贸易受到打击,以厉树雄等为代表
的一批赴港企业家,审时度势,大力发展香港本土纺织品生产,以廉价纺织品投入国际市场,通过直接出口,
以求生存。厉团结纺织同业,组织14家棉纺织厂实行企业联营(当时香港共有17家棉纺织厂)。为克服资金
困难,厉凭借在上海经商办厂时与汇丰银行多年往来的信誉,以本人主持的信昌机器工程公司名义为同业各
厂担保,向汇丰银行贷款,用于购买进口原料,从事纺织品印染和整理业务,产品出口投入国际市场,为香
港纺织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信昌机器工程公司给香港若干公司和厂商承包工程,供应建筑器材、电力、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