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9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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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编 工 业
181 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低压电网改造。2005 年,辖区所有行政村居民生活用电均实现城乡
同网同价。
表 10-2-7 2007 年定海区海缆输电情况
设计电压
名称 始端 终端 截面(平方毫米) 长度(千米) 投运日期
(千伏)
海缆 小沙 长白 10 50 3.08 1988.12
交流海缆 城西变电所 江南变电所 110 300 9.76 1999.06
海缆 江南变电所 大丰变电所 110 300 5.20 2004.05
海缆 城西变电所 大丰变电所 110 300 4.97 2004.05
五洲海缆 盘峙支线 五洲船厂 35 3.62 2005.05
海缆 定海机场路 五奎山 10 50 0.65 1987.02
用电
1988 年,全区总供电量
1.40 亿千瓦时。1995 年,增加
到 2.49 亿千瓦时。至 2007 年
底,全区总用电户 170465 户,
总用电量 10.43 亿千瓦时,除
工业、农渔业、城乡居民生活
用电之外,交通运输和邮政用
电 0.54 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
的 5.18%;商业及住宿餐饮用
电 0.52 亿千瓦时,占 4.99%;
公共机关事业用电 1.14 亿千
电力工人在田头服务
瓦时,占 10.93%。
农业用电 1991 年 1 月始,逐步撤联站建乡站,每个乡镇建立用电管理部门。1996 年前,供
电部门直接收取各行政村总表电费,总表以下用户由村委会自行定价收取,电费盈亏由村负责。
1996 年后,逐步实行由市物价局核定电价。1999 年后,实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乡(镇)农电管理
站改为供电营业所,乡(镇)电管员和村农电工集中上班,由供电营业所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撤
销乡站,全区设 7 个供电营业所,农电站归供电营业所管理,农电技术、财物、电路规划、运行、电
气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用电、电价、电费等实行全市归口,统一管理。2 月起,农副业用电和排灌脱
粒用电按基本电价收取电费,其他用电免收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015 元 / 千瓦时)、公用事业附加
费(0.02 元 / 千瓦时、0.012 元 / 千瓦时)和库区维护资金(0.001 元 / 千瓦时)。2000 年 12 月,对大
规模水产养殖用电实行优惠,由非普工业用电调整为农业生产用电。2001 年 7 月,根据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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