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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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建置 区划
第一章 建 置
第一节 翁山县 昌国县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七月十三日,朝廷准两浙采访使齐澣所奏,析 县之海中洲置翁山县,
隶明州。代宗大历六年(771)废,地属明州。
宋熙宁六年(1073),宰相王安石以鄞县边海富都、安期、蓬莱三乡,“东控日本,北接登莱,南
亘瓯闽,西通吴会,实海中之巨障,足以昌壮国势”,奏请置县,赐名昌国,为下县,隶明州。绍兴十
三年(1143),升为望县。绍熙五年(1194),改明州为庆元府,昌国县随属。元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升昌国为州。十七年,昌国州下设昌国县,二十七年撤县存州。明洪武二年(1369),降昌国
州为县,隶明州。十四年,明州府改称宁波府,县随属。十七年(1384),废县改昌国卫。二十年六月,
征南将军汤和以“悬居海岛,易生寇盗”为由,奏请行“清野之策,而虚其地”,遣徙昌国 46 岛居民
入内地,废昌国县。紫微人王国祚赴京面奏洪武帝,请求免徙,准留富都乡 547 户、8805 人。移昌国
卫于象山县三都海口东门。
第二节 定海厅 定海县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建定海县,隶浙江省宁波府。道光二十一年(1841),升定海县为直隶
厅,隶浙江省宁绍台道。宣统三年(1911),改直隶厅为县,直属浙江军政府。民国 3 年(1914)6 月,
定海县隶浙江省会稽道。16 年(1927)4 月,定海县直属浙江省管辖。25 年(1936)5 月,定海县属浙
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全省设九个行政督察区)。36 年(1947)7 月,隶第二行政督察区(全省改设
七个行政督察区)。38 年(1949)7 月,浙江省政府流亡至定海,析定海县为定海、滃洲两县。
1950 年 5 月 17 日,舟山解放,废滃洲县,定海县隶浙江省宁波专区。1952 年 7 月 1 日,定海
升为特等县。1953 年 3 月 16 日,成立舟山专区,是年 6 月 2 日,析定海县为定海、普陀、岱山 3 县,
及专署直属沈家门镇。1958 年 10 月,国务院决定撤舟山专区,建舟山县,定海县撤销,复属宁波专
区。1962 年 6 月,国务院批准恢复舟山专区,定海县恢复。1967 年 3 月,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
1978 年 9 月起,成立舟山地区行政公署,定海县随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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