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9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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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编 中共地方组织
基督教 10 处、天主教 6 处。保留寺院 18 处。2006 年,有开放宗教活动场所 39 处,其中佛教 21 处、
天主教 6 处、基督教 12 处。位于临城的佛教静业寺、慧云寺、伏龙庵,天主教临城教堂,基督教临
城岙山教堂 5 处活动场所,划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管理。
依照“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
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各项工作。 1990 年,开展宗教活动
场所规范化管理,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宗教活动场所行政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佛教
保留寺庵行政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先后有 18 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1996
年,开展“双清”专项整治活动,制止违法滥建庙宇,共清理庙宇 230 余处,其中拆除 116 处,改作
他用 86 处,作为文物保留 4 处,审批佛教活动场所 10 处,作为民间信仰保留 14 处。1997 年,组织
宗教界开展争创“五好”场所、“五好”信徒活动,评出“五好”活动场所 8 处,“五好”信徒 55 名,此
后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
2004 年,根据定海实际,制定《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容与措施》,引导各宗教团体、
教职人员、广大信教群众为爱国爱教、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贡献。2006 年,出台《定海
区宗教团体考核办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安全、财务等的管理。2007 年,制订出台《舟山
市定海区民族宗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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