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4 - 舟山市定海区志
P. 894
舟
山市
舟山市定海区志
海区志
定
会、渔农村经济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人事局、财政税务局、工业局、乡镇企业局、水产局、
盐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管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农林水利局、卫生局、土地
管理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监察局、档案局、审计局、物价局、统计
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侨务办公室、驻杭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至 1994 年 7 月,
市区党政管理体制调整前,区政府有工作机构 36 个,驻外工作机构 4 个: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
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渔农村经济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委员
会(1992 年 11 月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1992 年 3 月恢复)、劳动人事局、财政税务局、工业局、
乡镇企业局、水产局、盐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管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农林
水利局、卫生局、土地管理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监察局(1993 年 5
月与区纪委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工作机构数)、档案局、审计局、物价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
局(1993 年 4 月成立)、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台湾事务办公室(1993 年 6 月升格为
科级单位)、侨务办公室、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2 年 8 月成立)、驻杭办事处、驻上海办
事处、驻深圳联络处、驻宁波办事处。
市、区合署阶段
1994 年 7 月,市委、市政府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调整舟山市与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区党
政机关部门和团体,分别和市机关对口部门和团体合署办公。市委、市政府设市渔农村工委负责
管理定海农村各乡镇工作,市城工委负责管理城区、街道有关工作,址设新河北路 1 号。1995 年
9 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市与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对市区合一的行政管理体
制进行划分,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管理定海区渔农村 21 个乡镇的工作。单设机构:区委区政府办
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区计划经济局(保留区乡镇企业局、统计局印章)、区农业经济委员
会、区财政局(地税局)。机关迁址昌国路 232 号。1997 年 11 月迁回解放西路 106 号。
恢复完善阶段
2001年 8 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舟山市定海区管理体制调整、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定海
区管理体制再次调整完善。区政府组建的工作机构有 18 个: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外事办公
室、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打私口岸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统计局、科学技术局、物价局)、经济贸易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局、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
数)、交通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化体育局、城区管理与村镇建设局
(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
个数)、农林局(原农业经济委员会更名)、水利围垦局(原和市水利局合署办公的定海区水利局)、海
洋与渔业局(原和市水产局合署办公的定海区水产局)、审计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计
划生育局、公安分局(改为市局、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区政府管理为主),另建立区审批办证服务中
心,为区政府派出机构。
2005 年 1 月,区政府部分工作机构再次调整完善:区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撤
870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