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开化古籍丛书之二:皇宋事实类苑(1—39 卷)
P. 126

· 122  ·  开化古籍丛书                                                                                                                            《皇宋事实类苑》卷第十           · 123  ·






             之因,闻于桑,归其余于帑藏。赞虽武人,尝谓文节曰:“公异日必大用,恨
             吾老,不得见也。”祥符中,文节为京东转运使,奏称:“昔在桑赞幕下,知臣                                                              张邓公
             良厚。今赞死,葬济州,子弟悉官于外,臣乞每遇寒食,暂至赞墓拜扫。”诏
             可之。自是岁一往,祭奉之礼如在。洎在相府,凡桑氏子孙来见者,待之有如                                                                   退傅张公光化军,生百日,始能啼。襁褓中,丧其父母。少孤贫,读书武当山,
             骨肉。 《庐陵归田录》。                                                                                     有道士见而异之,曰:“子有道气,可随我学仙。”公不欲,道士亦弗强,曰:“不
                                                                                                              然,亦位极人臣。”公以淳化三年,孙何榜下及第,久困选调,年几五十,始
             杨文公                                                                                              转著作佐郎,知邵武县。还朝,以文贽杨公大年,比二日至门下,连值杨公与
                                                                                                              同辈打叶子,门吏不敢通,公亦弗去。杨公忽自窗隙目之,知非常人,延入款

                  杨文公亿以文章擅天下,然特刚劲寡合,有恶之者以事谮之。大年在学士                                                            语,又观所为文,以为有宰相器。未几,荐为御史,寻充寿春王友,由此际会,
             院,忽夜召见于一小合,深在禁中。既见,赐茶,从容顾问久之,出文稿数箧                                                               遂登台辅。然公宽厚长者,记存故旧,尝与邵武姓鱼一僧相善,及贵,犹不忘
             以示大年,云:“卿识朕书迹乎?皆朕自起草,未尝命臣下代作也。”大年惶恐                                                              为鱼奏紫方袍,弟子守仙,亦沾锡服。晚年致政,犹时时遗守仙物不绝,答书
             不知所对,顿首再拜而出。乃知必为人所谮矣。由是佯狂奔于阳翟。真宗好文,                                                              皆亲笔,而书语皆稠迭勤虔,其敦笃如此。见《青箱杂记》。

             初待大年,眷顾无比。晚年恩礼渐衰,亦由此也。出《庐陵归田录》。                                                                      二
                                                                                                                  淳化中,张邓公为射洪令,会岁旱,祷于白崖山陆史君祠,遂雨。立廷下,

             刘温叟                                                                                              若听命然,须雨足乃退。蜀人刻石记其事祠中。真宗时,为广东转运使,会诏
                                                                                                              天下置天庆观,公因请即旧观为之,以纾天下土木之劳。 《湘山野录》。
                  秘书监刘温叟父岳,退居河阴,温叟方七岁。尝谓客曰:“吾老矣,他无所觊,
             但得世难消息,与此儿偕为温洛之叟,耕钓烟月,为太平之渔樵,平生足矣。”                                                              杜祁公
             后记父语,因名焉。岳,后唐为学士。温叟,晋少帝时,又为学士,当世荣之。
             受命之日,抱敕立堂下,其母未与之见,隔帘闻鱼钥声,俄而开箧,二青衣举                                                                   杜祁公衍,越州人,父早卒,遗腹生公,其祖爱之。幼时,祖父脱帽,使
             一箱至庭,则紫袍慕衣也。母始卷帘见之,曰:“此则汝父在禁林内库所赐者。”                                                             公执之,会山水暴至,家人散走。其姑投一竿与之,使挟以自泛,公一手挟竿,

             温叟号泣捧受,开影寝列祀,以文告其先,方拜母庆。以父名岳,终身不听乐。                                                              一手执帽,漂流久之,救得免,而帽竟不濡。前母有二子,不孝悌,其母改适
             大朝会有乐,亦以事辞之,客有犯其讳,则恸哭急起,与客遂绝。太宗闻之,                                                               河阳钱氏。祖父卒,公十五六,其二兄以为其母匿私财以适人,就公案之,不
             嘉叹益久。温叟时为中丞,家贫,太宗致五百缗以赠之,拜贶讫,以一樻贮于                                                               得,引剑斫之,伤脑,走投其姑,姑匿之重橑上,出血数升,仅而得免。乃诣
             御史府西楹,令来使缄 而去。至明年端午,以纨扇角黍赠之,视其向时封宛                                                               河阳,归其母,继父不之容,往来孟、洛间,贫甚,佣书以自资。尝至济源,
             然。所亲讽之曰:“晋邸赠缗,恤公之贫,盍开扃以济其乏。”温叟曰:“晋王                                                              富民相里氏奇之,妻以女,由是资用稍给。举进士,殿试第四。及贵,其长兄
             身为京尹,兄为天子,吾为御史,长拒之,则似鲜敬。受之,则何以激流品乎?”                                                             犹存,待遇甚有恩礼,二兄及钱氏姑氏子孙受公荫补官者数人,仍皆为之婚嫁。

             后太宗闻之,益加叹重。见《东轩笔录》。                                                                             《东轩笔录》。
                                                                                                                  二
                                                                                                                  杜祁公以宫师致仕于南都,时新榜一巍峨者出倅巨藩,道由应天,大帅王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