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开化古籍丛书之二:皇宋事实类苑(1—39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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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臣不敢逃。”上曰:“相与共讲是非耳,何至乃尔。”王珪进曰:“司马光所  《皇宋事实类苑》卷第十六
 言,盖以朝廷所更之事,或为利甚少,为害甚多者,亦不必更耳。”因目光令
 退,王珪进读《史记》,光进读《资治通鉴》,毕,降阶,将退,上命迁坐敦于                                      宋江少虞撰
 门内御榻之前,皆命就坐。王珪礼辞,不许,乃皆再拜而坐。左右皆避去,上
 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士大夫汹汹皆以为不可,又不能指名其不便者,果
 何事也?”珪对曰:“臣疏贱,在阙门之外,朝廷之事不能尽知,借使闻之道路,       顾问奏对
 又不能知其虚实也。”上曰:“据所闻言之。”光曰:“朝廷散青苗钱,兹事非便。
 今闾里富民乘贫者乏无之际,出息钱以贷之,俟其收获,责以谷麦。贫者寒耕

 熟耘,仅得斗斛之收,未离场圃,已尽为富室夺去。彼皆编户齐民,非有上下  盛文肃
 之势,刑罚之威,徒以富有之故,尚能蚕食细民,使之困瘁,况县官督责之严
 乎?臣恐细民将不聊生矣。”吕惠卿曰:“司马光不知此事,彼富室为之,则害  景祐中,王沂公曾、吕许公夷简为相,宋绶、盛度、蔡齐为参知政事。沂
 民,今县官为之,乃所以利民也。昨者,青苗钱令民愿取者则与之,不愿者不  公素喜蔡文忠,吕公喜宋公垂,惟盛文肃不得志于二公。晚年王、吕相失,交
 强也。”光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  章乞退。一日,盛文肃致斋于中书,仁宗召问曰:“王曾、吕夷简乞出甚坚,
 臣闻作法于贪,弊将若何?昔太宗平河东,立和籴法,时米斗十余,草束八钱,  其意安在?”文肃对曰:“二人腹心之事,臣亦不能知。但陛下各询以谁可为

 民乐与官为市。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患。臣恐异日之青苗,  代者,即其情可察矣。”仁宗果以此问沂公,公以文忠荐。一日又问许公,公
 亦如河东之和籴也。”上曰:“陕西行之久矣,民不以为病也。”光曰:“臣陕西  以公垂荐。仁宗察其朋党,于是四人者俱罢政事,而文肃独留焉。 《庐陵归田录》。
 人也,见其病,不见其利。朝廷初不许也,而有司尚能以病民,况今立法许之
 乎?”上曰:“坐仓籴米,何如?”王珪等皆起对曰:“坐仓甚不便,朝廷近罢  杨覃
 之,甚善。”上曰:“未尝罢也。”光曰:“今京师有七年之储,而钱常乏。若坐
 仓钱益乏,米益陈,奈何?”惠卿曰:“坐仓得米百万石,则岁减东南百万之  时辟杨蟫为益倅,奏名上,太宗不识蟫字音寻,亟召问立名之因,奏曰:“先
 漕,以其钱供京师,何患无钱?”光曰:“东南钱荒而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  臣命之,不知其由,兄蚡弟蜕,尽从虫。臣家汉太尉震之后,今已孤,不敢辄更。”

 弃其有余,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侍讲吴申起曰:“光言至论也。”光曰:“此  上曰:“蟫有何义?”奏曰:“臣闻出羽陵蠹书,曰‘白鱼虫’也。”上叹曰:“古
 皆细事,不足烦圣虑,陛下但当择人而任之,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此则陛下  人名子,不以日月山川隐疾,尚恐称呼有妨,今以细碎微类例名其子,未知其
 职也。”上曰:“然,‘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正谓  谓也。”以御笔特去虫,止赐名覃。覃弟蜕之女,妻夏英公,阃范严酷,闻于掖廷。
 此也。”上复与众人讲论治道,至晡后,王珪等请起,上命赐汤。复谓光曰:“卿  因率命妇朝后宫,庄献后苛责之,方少戢。 《玉壶清话》。
 勿以向者吕惠卿之言,遂不慰意。”光对曰:“不敢。”遂退。七年十二月戊辰,
 端明殿学士司马光上《资治通鉴·五代纪》三十卷,《资治通鉴》自治平三年  赵元考

 置局,每修一代史毕,上之。至是书成,总二百九十四卷,目录考异各三十卷。
 上谕辅臣曰:“前代未尝有此书,过荀悦汉纪远矣。”辅臣请观之,遂命付三省,  元丰中,高丽使朴寅亮至,明年,象山尉张中以诗送之,寅亮答诗,序有“花
 仍令速进入。以光为资政殿学士,降诏奖谕。  面艳吹,愧邻妇青唇之効。桑间陋曲,续郢人白雪之音”之语。有司劾中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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