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3 - 开化古籍丛书之二:皇宋事实类苑(1—39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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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衙司,一人判之。凭由理欠,一人判之。可于朝臣及武臣使副中,选清干者,
 选朝官知县       使提点一路刑狱,按举官吏贤否。后又加劝农使,迨今不废,而武臣废置不常。


 建隆中,择才能之士出宰大邑,大理正奚屿知大名府馆陶县,监察御史王  纠察在京刑狱
 佑知魏县。选朝官知县,自屿等始,太祖重县令之任至矣。
                  祥符二年,朝廷以京师狱讼之繁,惧有冤滞,始置纠察在京刑狱司,以省
 参知政事        冤滥,命知制诰周起、侍御史赵缃为之。凡在京师刑狱,御史、开封府皆得纠
             之。起虑屈抑者不能尽知,许令纠察陈状,从之,但不鞠狱耳。

 国初,赵普为相,朝廷欲用薛居正、吕余庆同政,而不欲令与普齐,难其
 名号。诏问陶谷,曰:“唐有参知政事知机务,下宰相一等。”故以命居正等参  宣徽使
 知政事,然不押班,不知印。按唐裴寂以仆射参知政事,郭待举以资政任浅于
 中书门下,同受承进止平章事。然则平章事亚于参政矣。谷乃以为参政下宰相  宣徽使位在枢密使之下,副使之上。咸平初,周莹为宣徽使,有所避,乞
 一等,失之远矣。其后因而不改,迨官制更革始罢。  居其下,亦从之,遂以为例。以上见《渑水燕谈》。



 进奏院         中书五房


 国初,州郡各自置邸吏,散在都下,外州将吏不乐久居京师,又移符行下,  中书有制敕院,院内有五房,第一曰孔目房,次吏房、户房、刑房、礼房。
 率多稽滞或漏泄密事。太平兴国中,起居郎何保枢以为非便,奏置钤辖诸道都  旧每房堂后官三人,一人主生事,第二人主熟事,第三人发敕向下。逐房有主
 进奏院,以革其弊,人给铜朱记一钮,院即石熙载旧第也。起居,王沂公外祖,  事,守当官名目,行遣文书,至道中,逐房只置堂后官一人,却置主事、录事
 而余妻之曾祖父也。   各一人,仍别置提点五房一员,迄今行之。


 发运使         察院一司四房



 至道初,朝廷始遣洛苑使杨允恭、作坊副使李延遂、太子中舍王子舆,为  察院凡管一司四房,一司曰院杂司,第一房曰兵房,次吏房、户房、礼房。
 江淮两浙发运使,兼制置茶盐,就江南创为局。后兼领荆湖南路,旋又加都大  逐房有副承旨一人,次有主事令史、书令史、贴房之人,并行遣公事。有都承旨、
 字。后废,景德中复置,迨今事权尤重。  副都承旨、承旨、副承旨、诸房副承旨诸名,并都管一院之事,所置名目不定。



 提点刑狱        三司子司


 景德中,真宗御笔六事以示近辅,三曰:提点刑狱支收,一人判之。开拆  三司子司三部,各有计院、都磨勘司、支收司、拘收司、开拆司、凭由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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