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光绪太平续志(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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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太平续志卷之十二


              平买卖,多与少夺。旬为族人具酒食,毕会,君手洁樽易酎,摘举
              其行事以劝曰 :“某善于某也。”由是人有所为,畏君闻之。环白山

              数里,暴力销耎,负贩有实直,惜乎君之所施者少也。
                  余与君之子镐善,每器镐之为,镐极谢不敢当,间为余言其详曰:
             “非我之能,吾父实教之。镐初为武学谕,适有执政与父旧故,乡人
              以贺父,父笑不应,戒镐曰:‘汝谨自守,无以利灭命也。’镐果逐去。

              则曰 :‘我固知当如是也。’比复召,而劾镐者方陪国柄,镐将避不
              赴,父怒曰 :‘天子呼汝,不以大臣为嫌,汝不誓死报上恩,而暇自
              嫌耶?’镐之接伴虏使也,父问曰 :‘汝行,于国大事何所得?’镐

              曰 :‘筑瓦梁堰,全修楚州城,皆不便,而正使曰非使指,疑未奏。’
              父曰 :‘传不云“皇皇者华,臣获五善”乎!何得言非使指也?急奏
              之!’镐迫面对,五夜漏将上,属稿不能脱,请俟送伴回,父曰:‘使

              命事关国信,有不如意,国北门可复入耶!’自秉烛,趣镐写札子已,
              乃睡。后镐以上奖谕告,父叹曰 :‘臣子之于君父,其义一也,所知
              不隐,我馀年岂待汝禄活?期汝者,名节耳。’”

                  镐又曰:“子一日尝过我,父自屏窥之曰:‘此可与友也,汝善亲之。
              吾去汝归耳。’且父怜我既仕,不应治生业,特以岁入之馀,使弟钟
              为我权之,颇益买田以私我。故我之所以能安于僻愚,不慕势利者,
              我父既不以养己者责我,而又宽我儿女猥众之忧故也。”呜呼!镐诚

              笃厚者,然不曰每事当推美于父,余亦信镐之言不欺,盖其父子,
              皆一时奇士矣。
                  君年六十四,以淳熙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卒。十二月十一日葬

              驯雉乡岙山,与弟待用爱友,遗命同穴异圹云。娶於氏,封宜人。子镐,
              忠翊郎,武学博士;次钟;次棨,武学上舍生,早卒。六女,得嫁者四,
              婿郑溥、戴龟朋、朱某、张筹也。

                  始镐为君求余志其墓,余许之,未及而镐卒。余念镐父子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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