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2 - 光绪太平续志(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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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丛书第三辑 光绪太平续志


             为凤阳推官,召拜广东道监察御史,迁大理寺丞,历少卿,都察院
             左佥都副都御史,刑部左、右侍郎,迁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转南

             京刑部尚书。岁乙丑,以留都之绩上,世宗皇帝若曰 :“兹予能持法
             任职之臣也。”进公阶资德大夫,勋正治正卿,赠祖广德知州崇贤,
             封父相如其官,祖妣及妣皆夫人。
                 明日,公谢恩阙下,退谓予曰 :“某亲老矣,愿得致其事,归奉

             一日之养。”予再三慰留之,公亦再三言,泪涔涔与声俱下。行至德州,
             遂疏以乞,得予告。后三年戊辰,今皇帝用台谏荐,悉召起贤士大夫,
             诏征公复为南京刑部尚书,寻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于是,诸搢绅相与私议公之出处。或曰:“公大臣,当以国家为重,
             其必来。”或曰:“公素孝,曩以亲老去,今亲加老,其必不来。”已而,
             公再疏乞终养。解之者曰 :“公志坚,不可回。且公未衰,其为国家

             用固有日,如姑听之,以训世之为子者,于风化庶有益乎!”吏部
             谓然,拟如公请,诏从之。盖群情于公深有冀于将来,故听其归如此。
             而公以逾年己巳正月四日,遽得疾卒,于是论者咸叹讶于事之不可知,

             与国家之不幸不获究公之用,然又必曰 :“公于事亲,其可谓无憾也
             已。”
                 公为人能介然自守,而济以明敏、博大。其始为推官,则有声。
             为御史,按贵州安万铨所为不法,公械其党指挥张仁、李木,毙诸狱,

             将遂按铨 ;巡抚刘某纳铨赇,使伪授甲,而为移文诸司,指仁、木
             之死为召衅以胁公,公笑语人曰 :“人臣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吾何
             爱一身哉!”更遣吏按铨反状,铨知不可撼,即以其日囚服出就理。

             酉阳、永顺苗相攻杀,有司招之不服 ;贵与湖广邻也,公檄界上严
             为之备,而奏请合兵剿之,二省以宁。比还,条上八事,曰兴学校、
             设哨堡、禁侵渔、杜骚扰、省刑罚、备边储、均徭役、厚流民。诏

             下贵州,编诸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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