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3 - 光绪太平续志(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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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太平续志卷之十六
冰碗记 沈树棠字起恩号憩亭
往岁,阎君学佐客楚门,归与余言 :其地有业打网者,得一碗,
大五寸许,高四寸,淡绿色,多蟹爪纹,上平底空,以示人,未知
何所用也。己丑夏,客有自楚门来者,谒余曰 :“闻先生好蓄古器,
今岁歉,吾携一碗,欲易谷数斗,为救饥计。”余受而视之,即前所
闻于阎君者也。然器贵适用,亦未谙所用,蓄之奚为?客固请,乃
出谷售焉。适赞府陈七斋来观,曰 :“此古之冰碗也。底空,夏日藏
冰,使食物隔宿不坏。且其质粗厚,乃南宋时龙泉窑章生一所制也。
今得之于海中,亦怪矣哉。”余嘉七斋之博,因为之记。
张守戎殄寇记集句 陈筠字崇修号芸封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用康
靖我国家,拨乱诛暴,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其势岂易
为力哉。惟尔张公,血气方刚,晓畅军事,训练齐整,悉有法度可
观。平生豪侠好义,临事果决,其胸中又有勃然不可磨灭之气,何
壮也。
昔公未来,盗贼满野,暴戾恣睢,不闻一人援桴鼓、缮甲兵,
与死寇争逐,上下蒙冒,阶为之祸,地方数十里,利其掳掠,无御
之者。岁在癸丑,大饥,而盗贼滋炽,聚党数千人,斩木为兵,揭
竿为旗,将遂其不善,屠烧县邑。邑人闻之,哗然而骇者,相与来
告曰 :“张公,寇不可玩,则请除之。”公曰 :“诺,此世之大贼也,
执而诛之,余何敢不力!”当其时,县令李公,良有司也,御寇之
策皆自备。至八月三日,具卒乘请往。公挺剑而起,跃马疾走,士
卒不及从,惟四骑追之,盗奔走骇汗,无所逃命,至连击仆数人,
取其渠魁斩首,血涔涔滴,其次俯首系颈送县,皆伏法。其馀尚守
巢窟,是谷也,宅幽而势阻,破其门,烈火而焚之,死者或列或跪
或立或仆。嗟乎六李大六,盗名也,特鸡鸣狗盗之雄耳,杀之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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