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2 - 光绪太平续志(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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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丛书第三辑 光绪太平续志


            “能卜乎?试为我卜。”公布卦成,贺曰 :“大王他日未可量也。”盖
             将欢其志求自免。贼果大喜,留公宿帐下,饮食与共,转不能兔脱矣。

             一日,同贼出舱首,忽一奴呼曰 :“黄老爹,尔何以在此?”贼问为
             谁,何相识?曰:“此财主,太平之巨擘也。”贼复大喜,牵公钉舱下,
             饮食几断,命致信其家,必以金来,轻重如其躯,乃释之。是时海
             禁严,金不得下,命族子某伪以饷馈煮卤者,以金置榼中,渐致之。

             族子辄每榼取其一,遂以致富。金既下,秤如其躯,不释,必偶其
             数。又下,又不释,必以谷,谷必四十稻桶。稻桶者,状如斗,大
             可容十五六石,秋收用以打稻者也。因私以谷往,如其数,则又不释,

             必偶之。又往,浮之数倍,则又不释。公曰 :“是真无底壑,不能填
             也。死,命耳!不可令子孙馁。”命家人勿复赎。有族人某激于义,
             曰 :“闻其渠在福建,盍往诉诸。予请任其责。”遂往。家人集僧道

             作道场助之。族人至福建,见有纸灰自空渐渐堕,拾视之,即家人
             醮祭之疏,字迹犹依稀可辨也,胆益壮,遂诉贼。贼大怒曰 :“吾虽
             盗,盗亦有道。审若是,是扫海而空之也。”即与一令箭曰 :“持此

             往,释矣。”族人拜受,仗以至船。船中大惊扰,随释公归。家人大
             喜。执策计之,资已耗其半矣。自是渐落,至余不能成半顷。而榼
             取其一者,今且亩鳞错,飞鸟不能越矣。壶舟生曰:族高叔祖承彬公,

             年九十馀,每为余道先世事甚详。此其一也。同上
                 孝感保家 咸丰甲寅七月,海溢,有村民某见潮至,不顾妻子,
             急负其母趋避高阜,潮退,母哭谓子曰:“尔以我故,致妻、子漂没,
             今当觅其尸葬之。”及扶母至家,则室尚完好,打门而入,妻、子俱

             无恙,问其故,妻曰 :“汝负母出后,余急阖扉,水从门外过,无损
             也。”人咸谓其孝感所致。 《叶志稿》
                 钱在木中 同治四年修大成殿柱,锯木,中有钱三,其一为锯所

             碎。十年建校士馆,裁栋柱,得古钱七,皆完好无损。 《叶、陈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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