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下洪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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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
缺粮又无自救能力的特重灾民的生活困难。
1993 年 12 月 4 日,县民政局给道观后村陶茂陆、齐道儒等 9 户民房失火户一次性补助
2400 元。
2003 年8 月 18 日,泰顺县发展计划局安排基本建设补助资金,用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大
溪源村、上洪村、门楼底村各获 3000 元。
2003 年普降大雪,蔬菜大棚、农作物遭受严重损失,县人民政府下拨给下洪乡灾后生产自救
补助资金1.50 万元。
2004 年 4 月 2 日,县政府一次性补助下洪乡旱灾救灾资金1.14 万元,其中南源村陶兆仟等7
户共4600 元。
2004 年 8 月18 日,台风“云娜”给下洪乡造成严重灾害,县政府下拨救灾款 9300 元,其中陶
兆付等 8 户共 2500 元,洪溪美村齐光凑等8 户2500 元。
2005 年,16 号台风“泰利”袭击下洪乡,2005 年 9 月 2 日,县民政局下拨救灾资金 5000 元,
12 月 20 日,又下拨资金 19550 元,用于灾民倒塌房屋重建(修)。
2006 年 6 月,县民政局下拨春荒救济补助费2.55 万元,解决春荒期间灾区“ 双缺户 ”(缺粮
缺钱)的生活困难,其中下洪敬老院5000 元,门楼外村1 万元,旺坑村吴建巧500 元,下庄村吴齐
熊 500 元,下彩村朱贤平300 元。
2006 年,受“6·6”洪灾、4 号台风“碧利斯”及8 号“桑美”台风袭击,县民政局下拨救灾资
金 1.95 万元,重点解决特困户、低保户生活困难。
2007 年连续遭 9 号台风“圣帕”、13 号台风“韦帕”、16 号台风“罗莎”袭击,下洪乡损失严重,
县民政局下拨救灾资金 5.60 万元,用以解决灾民困难。
2009 年 8 月31 日,8 号台风“莫拉克”袭击下洪乡,县民政局下拨救灾资金 12 万元,用于损
房户维修补助。
2010 年11 月 24 日,县民政局下拨给下洪乡1.20 万元救灾资金用于灾民生活补助。
残疾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残疾人处在社会最底层,生活无靠,大多沿街乞讨求
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对残疾人实施救助。
1990 年9 月,下洪民政福利木制工艺厂安排“四残”职工 8 人,产值10 万元。2005 年2 月16
日,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规定,下洪乡全面落
实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的救助。门楼外村残疾人陶中如、门楼底村郑爱青获助
危房改造资金各5000 元。
2006 年,贝谷村曾晓青、道观后村陶志伟、上洪村黄严伟获残疾人危房改造或无房新建首期
专项资金补助,每人 2000 元。
2009 年10 月,县政府实施残疾人保障体系,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上洪村齐秋桃、道观后村陶方平、门楼底村
陶学明、陶炎东居家安养各获助 2250 元。2010 年 12 月24 日,下洪乡重度残疾人陶三品、陶细品、
包陶梅、徐玉寿在温州康宁医院托养,县残联下拨托养资金每人 7008 元。黄永、齐秋桃等6 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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