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泰顺县教育志
P. 116
·54· 泰顺县教育志
民国21年(1932)6月,中央国民政府颁布第一期《实施义务教育办法大纲》规定,凡10~16足
岁儿童及年长失学者均应入短期小学或短期小学班(附设国民学校内)补授短期义务教育。是年,县
内有各类小学55所,227班,学生2750人,学龄儿童(10~16足岁)入学率为11%。
民国22(1933)年,县国民政府在离学校较远的村落设立半日二部制短期小学,学制分一年和二
年两种,设早、晚班轮流教学,每次授课2小时。
民国23年(1934),全县划分为4个学区:罗阳为第一学区,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改为第一中心小
学;莒江为第二学区,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改为第二中心小学;三魁、仕阳和筱村一部分划属第三学
区,改归仁区三魁初级小学为第三学区代用中心小学;泗溪、雅阳、彭溪划属第四学区,原雅阳百福
岩县立第三高等小学改为第四中心小学。全县4所中心小学计24个班,在校学生404人,教员25人。
民国24年(1935),试办义务教育试验区,规定各中心小学所在地周围1.5公里以内为短期义务教
育实验区,试行强迫入学制。是年,全县小学96所,143个班,教师174人,学生4337人。小学毕业生
数计495人,其中初小毕业生454人,高小毕业生41人。民国26年,创办简易小学(短期小学),推行
二部制,改良私塾,以此扩大容量,加快义务教育的步伐。
民国27年(1938),实行战时教育。县内大部分小学改办为短期小学。时全县有小学164所,192
个班,学生增至8074人。城乡举办战时民众学校计62所,战时流动学校1所。民教馆举办1个流动施教
团,到各大乡村施行战事宣传教育。
民国29年(1940),实施国民教育制度,乡镇设中心学校,各保设国民学校,原短期小学就近并
入中心学校或国民学校。时全县各类小学109所,在校学生6897人。
民国30年(1941),全县乡镇中心小学14所,46个班,学生2037人。保国民学校46所,87个班,
学生3273人。是年,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创办(简称泰师),罗阳书院旧址划归泰师,县立第一中心小
学更名为罗阳镇中心小学。
民国32年(1943),实施教育部颁布的《国民学校法》,乡镇中心学校改为中心国民学校,初
级小学改为保国民学校。是年,全县38个乡(镇),设中心国民学校14所;341保,设保国民学校71
所。8月,罗阳镇中心小学改为泰师附小,学校一切经费列入泰师预算。
民国33年(1944),省行政会议将该年定为“教育年”,3月29日至4月4日定为“教育年运动
周”。
民国34年(1945),全县学龄儿童24509人,在校学生10299人,入学率达48.5%。
民国35年(1946),全县各类小学200所,学龄儿童入学率为49.6%。乡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
校均办成人识字班,全县25个乡(镇),293保,失学民众(文盲成人)78050人,入学民众5464人,
占总数7%。
民国36年(1947),全县23个乡(镇),总人口163961人。乡(镇)中心国民学校23所,学生
3262人;保国民学校197所,231个班,学生4457人。小学教师计525人。全县高小毕业生238人,平均
每689人当中有一个高小毕业生。
民国37年(1948),旧政权岌岌可危,校租收入不足,办学资金匮乏。全县23所乡中心国民学校勉
强维持现状,197所保国民学校(包括私立小学)多为半停办状态。
1949年2月21日,经中共鼎平泰中心县委批准,在南溪村成立新民主主义泗溪教育委员会(简
称“泗溪教育会”)。是年仲春,中共在南溪兴办县内第一所全日制初级学校。5月,县全境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