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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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旧 学
第一节 县 学
明景泰三年(1452),县学初建于县治右掖。景泰六年(1455)春,知县郭显宗、典史郭颢等
在县治之西重建县学,“作正殿三间,殿高三丈,广四十尺,有奇深如高数。殿有像,东西两庑各
七间,明伦堂五间,东西亦各七间以及庖廪、廪库皆缮完之”。建成后的县学,“巍然翼然,规模
壮观,丹碧辉煌,照耀山溪之间”。明弘治二年(1489),推官周拱、知县范勉、教谕王銮、训导
张瑞等迁县学于三峰寺右。明嘉靖十一年(1532)知县刘友德改迁县学于太平桥左。嘉靖三十三年
(1554),知县蔡芝、教谕吴国器以学宫和三峰寺对换,以寺为学宫,殿庑斋舍,规制完备。明万历
二十九年(1601),斋长董良度、高大任卜地于霞阳山之左,呈请县令张道统准建县学。清道光四年
(1824),知县欧阳炘迁县学于城隍庙前,规模循定制,惟明伦堂仍在旧学宫文昌阁之后。清咸丰七
年(1857),知县侯炳春重修学宫。
县内官办学校还设有阴阳学和医学。阴阳学所习为天文术数等科,掌刻漏及晴雨之事。明隆庆二
年(1568),知县吴敦本创建阴阳学于县治公馆左,设训术一人,额领若干名。医学初设于县治公馆
右。明弘治七年(1494),知县范勉将其迁置惠民药局,“以医生领之,设训科一人,额领若干名,
掌和药制,以治疗民疾,验以伤者”。
从明代开始,县学生员分廪膳生、增广生和附学生三类。县学生员按定制二年一贡(2年招生1
次)。明代生员学额无案可稽。据清雍正七年(1729)《泰顺县志》载,清代县学进文生12名、廪生
20名、增生20名。同治五年(1866),捐输军饷有绩增加文生员(称文广生)1名。至清末县学学额
达132名。
县学以儒家经书为主要授课内容,所以元、明、清代称县学为儒学。清代县学主要学习四书五经
及《性理大全》《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等书。明代中叶以后,科举以八股文取
士,县学的授课内容实际上以学做八股文为主。
清代县学考试分岁考和科考两种。岁考每年举行一次,科考隔年进行,均由上一级提学使官(学
政)主试,岁考成绩优等者可以升等。清雍正元年(1723),学部规定,亲老家贫,势不能在校完成
学业者,可每月定期参加分题考校。从此,生员只须参加月课季考,甚至可以到校领取题目,回家作
文,按时交卷,不必每日在校课读。
宋代县学设教授,元、明、清代设“教谕”、“训导”,掌训迪生徒,课艺业勤惰,评品行劣
优。教谕多为进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训导以下等职须举人或贡生出身,由吏部委派。训导协助
教谕管理教育生徒。教谕既是县教育行政机关的长官,又是县学的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