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4 - 泰顺县文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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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编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 县行政管理机构 人民团体                                          ·461·


                 管理职能由县广电新闻出版局承担。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

                 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订全县
                 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

                 闻出版事业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二)研究制订全县文化、文物、广
                 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

                 视、新闻出版方面的产业政策,协调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负责金县文化、文物、广播电
                 视、新闻出版系统统计工作。(三)指导、协调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物等事

                 业的发展;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指导、组织、协调全县
                 重大文化活动。(四)贯彻文化产业政策和拟定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建设经
                 费;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实施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好

                 县级公共文化设施。(五)综合管理全县文化事业,制订社会文化事业、图书事业发 展规
                 划的有关政策,指导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影剧院业务建设,推进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

                 作,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并协同开展少儿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六)综合
                 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申报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保护区、世界

                 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化遗产管理、保护、抢救、发掘、
                 研究、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协调、指导、检查全县的文物安全工作。

                 (七)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和行政许
                 可;指导全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八)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的行政

                 (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县广
                 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组织实施全县性的广播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审

                 核全县广播电视台(站)的建立和撤销;负责社会闭路电视系统、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大屏
                 幕电视、营业性电视摄像服务、电视剧制作的审核、审批和管理;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

                 台播出的 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报批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
                 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九)负责管理、协调全县各类出版物的出

                 版、自制、印刷和发行工作;负责审核、报批新闻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代理机构;负责
                 组织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承担全县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出版、发行、印刷单位之间

                 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权保护工作,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十)研究制定全县对外文化、文
                 物交流的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外事工作,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十一)管理直

                 属企事业单位,承担直属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系统
                 专业职务的初审;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十二)承

                 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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