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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2003年4月,县公安局制定《关于办理县人大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实施方
案》,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6件议案和3件建议逐件落实承办单
位和责任人进行办理答复。同时,针对建议提案多次反映小水电工程建设、农村交通道路等建设越来
越多、民爆物品需求量越来越大,山区野猪等动物破坏农作物活动日趋严重等热点问题,县公安局组
织业务部门深入基层调研,结合山区实际,推出《泰顺县公安局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
《泰顺县狩猎枪支管理暂行规定》,坚持抓大放小、进一步下放民爆物品管理权限,严格猎枪的配备
和使用、推出猎枪分解分头管理办法。
2007—2014年,县公安局每年年中组织召开一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面商会,邀请人
大代表、政协提案领衔人及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主任参会,面对面交流承办情况,增进理
解支持,群策群力解决群众关
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009年3月,县公安局印
发《泰顺县公安局办理人大
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
理工作方案》,与承办单位
签订责任书,认真做好7件建
议和9件提案办理工作。翌年
1月,县公安局同时被评为县
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
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县政
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
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县公安局开始 图4-3 2009年6月11日,县公安局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面商会
实施建议提案办理领导领办
“三个亲自”制度,即承办单位“一把手”对办理工作要亲自组织部署、对重点办理件要亲自
领衔办理、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办理件要亲自会商。
2013年5月21日、2014年6月18日,政委黄伟两次率政治处、司前(百丈)派出所等科室负责人
到百丈镇,就百丈团夏良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恢复百丈派出所的建议》,与代表们进行面商,
逐步解决恢复百丈派出所正常运转的问题。
2013年12月,县公安局承办的泗溪团蔡洪祥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免收撤
并乡镇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更换工本费的建议》(第147号)被评为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
议办理最满意件。
2014年3月,县公安局制定《2014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交办件责任分解表》,9件建议、22件提
案分别落实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政治处等4个责任单位承办,其中交警大队承办24件。
4月,交警大队主办的《关于加强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第76号)被县政协列为重点提
案。是年,建议提案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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