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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2014年年底,共编发《泰顺公安简报》1028期、《工作动态》4988
            期。其中,《泰顺县局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警务改革》《泰顺县局大
            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泰顺县局着眼“小事情”深化民生“大
            警务”》《泰顺县局成功争取公务员招录倾斜政策》《泰顺县局创

            新“装监控、送保险、免运维”模式开辟视频监控社会化建设新渠
            道》等多篇典型经验文章被《温州公安简报》录用刊发,《泰顺县
            局连续十年实现命案全破》《泰顺县局看守所实现连续20年安全无
            事故》《泰顺县局连续五年被县委评为优秀考核单位》等200多篇

            文章被市公安局《工作动态》采用刊登。
                 2014年8月,泰顺公安信息网主页改版,增加《警务快讯》
            专栏。全年共编发《泰顺公安简报》98篇、《警务快讯》928篇,
            其中被省公安厅《工作动态》采用10篇、《温州公安简报》采用1
                                                                             图4-4  2003年,县公安局《公安工作
            篇、市公安局《工作动态》采用38篇。                                               简报》版面




                                                第五节  档案管理



                 1949年5月泰顺解放前夕,国民党泰顺县政府警察局档案大部分被毁,遗留的少数残缺档案由
            临时成立的泰顺县民主政府筹委会接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公安文书由各股内勤负责兼办
            保存。1951年,省公安厅、温州专署公安处分级培训档案干部后,开始建立档案卷宗和文件收发制

            度。1953年起,档案管理按上级要求采用“组织机构分类”按特征组卷的办法。
                 1955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迅速清理敌伪政治档案资料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以公
            安机关为主,全面开展清理工作。1956年,县公安局对库存的“四类分子”和敌伪档案进行清理装
            订,并建立档案室,由文书兼管。1957年,贯彻公安部第一次全国公安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推行文

            书处理立卷制度,并执行温州专署公安处制定的《文书处理与档案工作暂行办法》,开展清理积存档
            案,加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公安局档案受到冲击。12月17日,县公安局与县委组织部联
            合发出《关于暂停查阅档案资料的通知》,将全部档案封存,暂停接待外调人员查阅。1969年,军

            管组和人保组合署办公后,将公安、检察、法院3家档案集中管理,由于制度偏废、管理不善,一部
            分档案丢失、霉变或毁坏。
                 1973年9月,恢复县公安局建制后,公、检、法3家的档案分配较混乱,造成公安档案存放在法
            院、检察院,法院、检察院的档案存放在公安局的现象。县公安局抽调人员对库存资料进行鉴定、立

            卷、归档,按人头姓氏笔画排列,档案资料由治安科户籍员兼管。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80年公安部制定公安业务档案的3个管理试行办法,遵循
            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安文书材料、业务材料、科技文件材料在办结后及时立卷归档,送交机
            关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1982年,县公安局设立专职档案员,档案资料正式属秘书股管理。秘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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