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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年鉴 2018
LUCHENG YEAR BOOK
【刑事诉讼监督】 2017年,区检 虚假诉讼民事案件25件,监督撤销 诉讼诉前监督案获评全省公益诉讼
察院推进立案监督工作,开展对破 涉虚假诉讼裁判3件,移送的虚假 优秀案件。完成26名检察人员的转
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 诉讼犯罪线索经公安立案侦查3件6 隶工作。顺利办理区监察委成立后
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 人,追究刑责3人。创新民事执行活 移送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首例
政执法机关移送立案8件12人,监督 动监督方式,联合区法院在全市率 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9件18人,其中两个专 先建立定期抽查监督、定期驻点监
项监督移送立案4件4人、立案2件2 督、执行信息共享等五项强化民事 【外部监督体系建设】 2017年,
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执行活动监督机制,对民事执行案 区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建立
出台侦查监督环节办理重大敏感案 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经监督执结到 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任务分解方案,
件规定,规范适用相对不起诉程序 位100余万元。深化行政违法行为法 配合做好人大对侦查监督工作、公
细则,试行常见案件适用无社会危 律监督,联合区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 正司法情况的专项监督,办结人大
险性不批捕、相对不起诉标准,追 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创建行政执法信 代表建议1件。推进民主监督,加
诉漏犯21人、漏罪21人,不批捕424 息共享平台,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 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
人、不起诉289人。开展捕后案件羁 建议4件,行政机关全部整改。 人士联系,诚恳听取意见,接受人
押必要性审查33人次,变更强制措 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9
施29人次。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检察体制改革】 2017年,区检 件。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推
和引导,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7件, 察院贯彻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完成 行“互联网+”服务智能化,优化律
提出补充侦查意见929件次。保持刑 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 师案件查询、阅卷服务,召开检律互
事审判监督良好态势,对认为确有 人员分类到岗;完成内设机构改 动座谈会,搭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
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刑事抗诉5 革,优化内设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关系。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
件,获改判3件。 从13个精简为10个;严格执行检察 开放日活动,召开行政检察工作座谈
官权力清单,建立案件考评和督查 会,利用检察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
【刑事执行监督】 2017年,区检 机制,开展“百案质量大评查”, 案件程序信息3037条、法律文书561
察院靠前监督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 实现下放办案决定权和加强办案管 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5件。
行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30人次。 理监督并重。联合区公安分局建 (董史统)
对于监管场所存在混押、监管力度 立侦捕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
不足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件、纠 享、工作协作、例会沟通,共提前 法 院
正违法通知书2件、驻所口头建议23 介入侦查案件32件;开展公安派出
次。审查法院征求暂予监外执行意 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对试
见64人次,提出“不同意”意见3人 点的水心、南郊派出所巡查监督8 【概况】 2017年,鹿城区法院围
次。推进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 次,备案审查案件17件;出台关键 绕鹿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
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清理工作,督促 证人、侦查人员出庭细则,疑难复 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
收监3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上网追 杂案件证人出庭日趋常态化、规范 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
逃18名。开展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专 化,推动当庭认定事实模式的建 34307件,办结34347件,同比分别下
项检察行动,联合区法院完善立案、 立。专题向区委常委会报告检察机 降1.29%和4.28%,是全市唯一一家同
结案信息每月移送共享机制。 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公益诉 期结案率达100%的法院,收结案数
讼内部协作配合制度,开展社会公 均居全市法院第1位、全省各地区主
【民事行政监督】 2017年,区检 共利益受损线索排查,在生态环境 城区法院第1位。一线法官人均结案
察院做实民事裁判监督,对民事生 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 539.62件,比全省均值多168.91件。
效裁判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 案公益诉讼案件4件,提出诉前检察
建议2件,获再审改判4件,为当事 建议2件,均进入整改书面回复程 【服务大局】 2017年,区法院妥
人挽回经济损失340余万元。办理涉 序,办理的被毁林地保护行政公益 善化解“大拆大整”涉案纠纷,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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