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7 - 洞头县志(199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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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编 交通 邮电
                                                                                                  第三章   交通管理

                  不戴安全帽 、 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等进行严 金 。 2000 年进行营运车辆经营权拍卖 , 并要求从
                  肃查处 , 轻者扣分罚款 , 重者吊销驾驶证 。 在加 事营运的拖拉机进行改造更新 。 2001 年 , 对 4 家
                  强道路巡查的同时 , 加强对各种机动车辆的管 从事公路客运经营的企业进行资质评定 。 2002
                  理 , 及时清理无牌无证车辆和淘汰到期报废车 年 , 对霓屿 、 元觉客运车辆进行改造更新 ; 对鹿西
                  辆 , 按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年检 。 2006 年 , 洞头县 人力车营运市场进行整顿 ; 对全县所有出租车营
                  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 运价格进行管理 。 2002 年 , 对将投入本岛和大门

                  动中成绩突出 , 被公安部评为 “ 预防重特大交通 岛营运的出租车运力向全社会公开竞投 , 而以竞
                  事故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 而受到表彰奖励 。                          投获得资金用于交通基础建设 。 2005 年 , 全县
                                                                  22 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 达到 B 类资质标准的有

                      二 、 营运管理                                    17 家 , 达到 C 类资质标准的有 1 家 ; 剩余仅有 D
                                                                  类资质标准的 4 家交通运输企业自行退出道路
                      ( 一 ) 海上营运管理                                运输市场 。
                       自 1955 年始 , 就对海上营运船舶实行 “ 三
                  定 ”( 定运价 、 定航线 、 定船舶 )。 凡从事海上营运                     三 、 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
                  船舶都需办理营运许可证 。 1988 年 2 月 , 对全县

                  营运船舶重新登记 , 核发经营许可证 。 至 1991                         1991 年以来 , 随着道路的修建和事业的发
                  年底 , 全县海上营运企业及省际营运个体户均完 展 , 洞头海岛的公路养护范围拓宽 , 路政管理得
                  成营运证 、 许可证换发工作 , 确定了客船定线 、 定 到加强 。
                  埠 、 定时 、 定额 、 定价 。 1998 年始 , 对木质渡船的                  洞头县的公路养护自 20 世纪 50 年代养护战
                  营运停止审批 , 并要求原已营运的木质渡船限期 备公路始 。 1965 年底设立洞头道班后 , 公路养护

                  更新 , 改造为钢质渡船 , 且要提速 。 2000 年始 , 严 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使洞头海岛的公路养护逐
                  厉查处无证船舶的营运违规行为 。 2001 年 , 对全 步走上专业化轨道 。 1980 年始 , 根据洞头海岛实
                  县 4 家海运企业进行整治 。 2001 年 , 又开展对海 际 , 将公路养护分为专业养护和乡村养护两种 。
                  路客运市场 、 海路危险物品运输 、 三盘港和大门 1991 年前 , 洞头县仅洞头本岛和大门岛建有公
                  片海运市场秩序 、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 4 项专门整 路 , 且主要集中于洞头本岛 。 这些公路都为泥结

                  顿工作 。                                           碎石路面 , 专业养护也基本上是洞头本岛 。 对公
                      ( 二 ) 公路营运管理                                路的养护主要是平整路面和及时修复因台涝灾
                       洞头县自 1980 年 7 月县车辆监理站成立始 , 害冲垮的路基 。 1991 年以来 , 原有的公路基本上
                  对公路营运车辆实行全面管理 。 1989 年 5 月规 都被改造为砼路面并加以拓宽 , 新建的公路 ( 包

                  定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在更新或新增 括称 “ 康庄工程 ” 的通村公路 ) 均为砼路面 。 因
                  车辆前必须事先持其主管部门证明 , 向县交通局 此 , 公路养护工作除了清理公路路面障阻 、 修复
                  提出申请 , 经核发车辆准购证方可购置车辆 。 因台涝灾害冲垮的路基和受损的路面外 , 更多的
                  1991 年 , 对全县从事汽车 、 简易车客货运输的经 是进行公路两旁绿化和对公路两旁裸露山体进
                  营单位和个体户以及从事拖拉机运输的个体户 行护坡植被等 。 1991 年以来 , 洞头县重视对公路
                  进行经营资格审检 , 审检面为 100% , 合格率为 两旁的绿化工作 , 栽种了一批适宜在海岛生长的

                  100% 。 1999 年 , 出台了 《 洞头县车辆营运经营权 树木花卉 , 取得了一些成绩 ; 尤其是 “ 五岛相连 ”
                  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 对车辆营运经营权 、 班车线 工程建成后 , 洞头县一方面重视对开山后裸露山
                  路经营权等进行公开拍卖 , 以筹集交通建设资 体的护坡绿化 , 另一方面加强道路两旁景观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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