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嘉兴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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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篇 历 史 记 事
求 益 和 平 川 学 堂 及 育 婴 所 。次 日 嘉 兴 知 府 、嘉 防 不 仁 ,其 肉 尚 足 食 乎 !”
统 领 等 前 往 弹 压 ,捕 获 肇 事 者 5名 ,风 潮 始 熄 。 清 官 府 对 农 民 闹 事 如 临 大 敌 ,调 派 重 兵 ,滥
宣 统 三 年 八 月 十 八 日 ( 1911年 10月 10 施 镇 压 ,诬 称 “枭 帮 土 匪 勾 结 穷 民 聚 众 作 乱 ”,指
日,武 昌 起 义 同 日 ),嘉 善 枫 泾 嘉 界 四 北 区 17个 示 所 属 “格 杀 勿 论 ”,反 复 电 令 “敢 抗 拒 者 击 杀 ”,
村 乡 民 ,因 水 利 经 费 (圩 捐 )被 枫 泾 自 治 公 所 移 “对 莠 民 查 拿 严 办 ,抗 者 格 杀 ”,多 次 惨 杀 无 辜 。
用 ,修 圩 经 费 无 着 ,遂 结 队 去 嘉 善 县 署 请 求 发 还 但 农 民 起 初 不 过 欲 减 轻 粮 赋 ,因 受 官 府 凶 蛮 对
水 利 经 费 ,官 绅 强 词 夺 理 ,农 民 打 毁 县 自 治 公 待 ,才 激 成 暴 变 。海 宁 民 变 时 有 人 投 书 上 海 报 纸
所 。十 九 日 乡 民 聚 众 做 社 ,饮 齐 心 酒 。次 日 有 52 说 : “ 乡 民 不 持 器 械 ,并 无 枭 徒 混 诸 其 间 ,被 毁 者
船 农 民 至 枫 泾 镇 找 移 用 经 费 的 绅 士 沈 少 圃 、沈 大 半 富 户 ”。事 件 发 生 后 ,海 宁 、桐 乡 商 学 界 当 时
守 屏 说 理 ,适 彼 等 不 在 ,遂 将 两 家 捣 毁 ,并 波 及 曾 电 省 “民 愤 实 为 漕 重 ,禀 荒 官 匿 不 报 ,招 致 此
他 们 主 持 的 养 正 、励 志 两 学 堂 。 二 十 一 日 ,嘉 防 祸 ”,“非 减 漕 难 安 民 心 ”。但 官 府 肆 行 血 腥 镇 压 ,
营 兵 前 往 追 剿 ,适 众 乡 民 未 散 ,官 兵 放 排 枪 打 死 对 减 赋 减 租 的 要 求 仍 置 之 不 理 。 桐 乡 第 一 次 闹
乡 民 12人 ,乡 民 大 愤 ,遂 前 往 嘉 善 县 署 鸣 冤 。适 漕 后 ,府 县 出 告 示 ,仍 “劝 谕 ”完 漕 ,第 二 次 闹 漕
在 大 堂 遭 遇 沈 少 圃 、沈 守 屏 ,发 生 殴 击 ,二 人 被 后 ,省 抚 对 减 赋 表 示 “应 无 庸 议 ”,海 宁 官 吏 声 言
打 死 ,县 城 大 乱 ,知 县 逃 窜 ,嘉 兴 知 府 带 兵 前 去 粒 米 不 能 少 。 宣 统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申 报 》
弹 压 ,松 江 府 及 娄 县 也 派 兵 前 往 执 泾 巡 缉 。九 月 评 说 嘉 湖 闹 漕 年 年 不 息 ,多 由 残 暴 官 吏 促 成 ,
初 一 ,嘉 善 西 北 乡 又 有 千 余 农 民 进 城 请 求 减 租 人 民 本 不 思 乱 ,只 以 控 告 无 门 ,不 得 已 而 聚 众 呼
停 漕 ,县 署 重 兵 把 守 不 许 入 内 ,农 民 投 砖 石 攻 吁 … … ,而 闻 者 不 谅 ,军 人 借 弹 压 为 名 而 凌 虐
击 ,官 兵 放 枪 恐 吓 ,互 有 负 伤 ,相 持 甚 久 始 散 。 之 ,胥 吏 借 搜 拿 首 恶 而 贪 婪 之 ,冤 杀 者 已 冤 杀 ,
石 门 、海 盐 火 烧 、捣 毁 警 局 事 件 (生 者 )唯 有 吞 声 饮 泪 忍 死 待 命 而 已 ,是 第 一 次
石 门 县 石 湾 警 察 所 于 宣 统 三 年 (1911)三 月 之 乱 事 方 平 ,而 第 二 次 之 种 子 又 播 种 矣 !”
建 立 ,警 官 滥 用 刑 罚 ,常 用 刑 杖 殴 打 平 民 ,激 起 在 这 几 次 动 乱 中 ,海 宁 、桐 乡 、嘉 善 都 发 生
众 怒 ,四 月 十 一 日 晚 ,被 油 车 工 人 放 火 烧 毁 警 毁 学 堂 ,海 宁 还 发 生 毁 铁 路 、轮 船 、邮 政 所 等 情 ,
所 ,大 火 延 烧 许 久 ,石 门 县 士 绅 联 名 致 电 当 局 , 这 主 要 是 因 为 地 方 借 办 学 堂 为 名 ,加 征 学 捐 (海
要 求 严 惩 肇 祸 警 官 。 宁 还 加 征 蔗 捐 ),农 民 增 加 负 担 ,而 有 些 学 堂 又
宣 统 三 年 (1911)四 月 十 七 日 ,海 盐 沈 荡 镇 操 纵 于 地 主 劣 绅 之 手 ,铁 路 的 兴 建 则 夺 去 了 农
因 巡 警 欺 压 老 年 人 ,激 起 众 愤 ,警 所 被 群 众 捣 民 的 土 地 ,又 不 能 给 以 充 分 的 补 偿 ,因 而 也 成 为
毁 ,器 具 杂 物 一 空 ,房 屋 损 坏 。 捣 毁 对 象 ,这 反 映 了 农 民 对 清 政 府 的 新 政 不 抱
光 绪 三 十 三 年 (1907)后 几 次 动 乱 ,主 要 因 希 望 。
闹 漕 而 起 。三 十 三 年 十 二 月 初 十 《申 报 》评 论 说 : 清 朝 官 府 媚 外 ,畏 惧 帝 国 主 义 ,发 生 闹 事
“闹 漕 之 故 ,由 于 暗 荒 征 漕 、田 主 重 租 而 起 ,当 未 时 ,每 次 都 首 先 把 外 国 教 士 和 教 堂 的 安 全 作 为
乱 之 先 ,乡 民 以 收 成 不 过 六 七 斗 ,要 求 减 漕 让 要 务 ,责 成 下 属 负 责 ,派 重 兵 保 护 。 光 绪 三 十 四
租 ,官 绅 均 置 之 不 理 ,以 致 激 成 灾 故 ”。 海 宁 、桐 年 (1908)冬 ,法 国 领 事 数 次 电 函 浙 江 巡 抚 ,傲 慢
乡 是 年 收 成 仅 及 正 常 年 景 四 、五 成 ,而 漕 粮 反 较 地 要 他 保 护 海 盐 、嘉 兴 等 地 教 堂 ,宣 称 : “ 教 士 如
往 年 增 加 一 二 成 ,而 漕 粮 交 现 金 折 价 又 高 ,附 征 有 损 失 ,唯 华 官 是 问 。”省 抚 无 不 俯 首 帖 耳 以 从 。
加 耗 又 多 ,往 年 漕 米 每 担 收 钱 四 千 余 文 ,光 绪 三 桐 乡 闹 漕 时 毁 天 主 教 和 耶 稣 教 教 堂 两 间 ,赔 银
十 三 年 海 宁 竟 须 缴 八 千 余 文 ,而 官 吏 根 本 不 管 八 千 两 ,还 许 诺 教 会 惩 办 祸 首 。硖 石 未 完 工 教 堂
农 民 死 活 ,只 知 凶 狠 迫 逼 ,以 致 激 成 民 变 。 《申 一 所 被 毁 ,教 会 索 赔 银 达 一 万 两 。
报 》在 同 一 评 论 中 说 官 之 横 征 无 已 ,绅 之 为 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