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嘉兴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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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篇    历  史  记  事

            实 行 。 嘉 兴 本 无 厘 捐 ,同 治 三 年 也 设 局 卡 征 收 。     无 力 回 赎 。 光 绪 二 十 二 年 ,嘉 兴 设 立 海 关 分 关 ,

            府 设 厘 捐 总 局 ,县 及 大 镇 设 局 ,除 海 宁 外 ,共 设       商 货 多 向 海 关 报 税 ,因 海 关 由 洋 人 管 理 ,卡 局 无
            81个 厘 卡 (如 王 店 地 区 即 有 王 店 局 、屠 甸 局 ,辖       法 再 肆 意 妄 为 ,又 加 各 方 舆 论 交 向 指 责 ,光 绪 二
            卡 4个 ),卡 下 又 设 分 卡 ,复 利 用 水 乡 特 点 ,再 设       十 五 年 嘉 兴 下 属 81卡 撤 并 ,留 丝 卡 7所 ,年 税
            摇 卡 (驾 船 流 动 缉 税 ),或 三 五 里 即 有 一 卡 ,论 者      额 仍 为 85600两 ,直 至 民 国 时 期 。
            称 其 “如 网 之 密 ,如 梭 之 织 ”。每 卡 都 有 权 验 扣 客          早 在 清 前 期 ,清 廷 每 年 派 人 来 采 办 白 丝 ,全

            船 ,罚 款 加 税 ,勒 索 钱 货 。 局 设 总 办 ,卡 设 委 员 ,     国 只 湖 、嘉 两 府 有 此 任 务 ,原 额 年 8000两 ,太 平
            卡 吏 卡 丁 常 有 数 十 人 ,非 有 官 长 作 后 台 者 不 能       天 国 后 为 4000两 。主 办 官 员 来 嘉 带 一 批 随 员 设
            充 任 此 差 ,因 此 冗 员 充 斥 ,贪 婪 无 忌 。 嘉 兴 府 县      机 关 ,食 宿 用 费 全 由 被 派 购 户 担 负 ,派 购 户 每 交
            局 总 办 ,均 为 知 府 知 县 级 ,府 县 出 缺 ,常 由 他 们       丝 1斤 可 得 银 1两 (市 价 在 2两 以 上 ),但 耗 费
            代 理 行 政 大 权 。 厘 差 一 般 只 任 一 年 ,得 此 肥 缺 ,     要 用 银 八 九 两 ,官 吏 以 为 美 差 ,丝 户 不 胜 其 苦 。

            “名 为 调 剂 ”,大 卡 可 得 银 万 两 ,中 卡 数 千 ,小 卡           同 治 、光 绪 年 间 内 忧 外 患 日 亟 ,负 担 转 嫁 于
            “也 逾 千 金 ”,收 益 全 从 敲 诈 勒 索 、贪 污 索 贿 而        民 ,苛 捐 杂 税 频 增 。 光 绪 二 年 (1876)八 月 ,嘉 兴

            来 。报 纸 曾 揭 露 “抽 厘 局 卡 棋 布 星 罗 ,徒 知 肥 己 ,     府 规 定 茶 馆 每 碗 茶 加 收 茶 捐 一 文 ,光 绪 十 年 嘉
            不 知 奉 公 ,对 商 民 或 抑 勒 银 洋 、羁 留 客 货 ,(抽 税      兴 办 民 团 ,经 费 向 各 铺 户 摊 派 ;八 月 乍 浦 海 防 厅
            时 )或 以 少 报 多 、以 多 报 少 ,或 官 商 串 通 、得 钱 卖      向 进 出 船 只 加 征 海 防 经 费 。光 绪 十 九 年 ,慈 禧 太

            放 ,或 勇 蛮 留 难 、重 罚 肥 己 ,种 种 弊 端 ,一 言 难        后 60岁 生 日 ,向 民 间 勒 索 寿 金 ,嘉 兴 全 府 担 负
            尽 。”嘉 兴 府 厘 金 定 额 规 定 85600两 ,而 丝 捐 常       银 万 余 两 。 光 绪 二 十 三 年 嘉 兴 府 典 当 税 额 提 高
            收 至 数 十 万 两 ,甚 至 一 百 万 两 ,超 额 之 数 多 被 官      十 倍 ;光 绪 二 十 七 年 辛 丑 条 约 订 立 ,中 国 向 八 国

            吏 吞 没 。 原 规 定 百 货 运 销 ,初 卡 收 厘 后 ,各 卡 放      赔 款 银 4亿 5千 万 两 ,浙 江 每 年 摊 到 140万 两 ,
            行 ,又 规 定 税 率 “值 百 抽 一 ”至 “值 百 抽 五 ”,而 农      嘉 兴 田 亩 加 捐 ,每 负 担 亩 加 捐 三 百 文 ,茶 糖 烟 酒
            民 自 销 土 产 不 抽 厘 。 然 据 光 绪 二 十 五 年 (1899)     厘 金 增 加 三 成 ,食 盐 也 加 价 ;光 绪 二 十 八 年 ,开
            官 府 所 立 的 《嘉 兴 府 裁 并 厘 卡 颂 碑 》所 载 :货 物       征 房 捐 按 租 价 10%征 收 ,丝 绸 捐 照 原 额 加 五
            自 嘉 兴 境 “节 节 加 捐 ,节 节 输 贿 (送 贿 )”,逐 卡 征      成 。 光 绪 十 八 年 ,嘉 善 县 茶 店 每 碗 茶 捐 增 至 二
            收 ,税 率 常 达 10%以 上 。丝 绸 自 嘉 至 沪 ,厘 捐 累        文 ,70余 户 茶 店 一 齐 关 门 ,请 求 减 免 ,经 嘉 兴 府
            计 竟 达 货 价 的 15%还 多 ,农 民 “负 薪 担 豚 ”(背         派 员 调 解 后 才 恢 复 营 业 。
            一 捆 柴 ,挑 几 斤 肉 )也 无 不 抽 厘 ,甚 至 农 民 的 食           清 末 金 融 混 乱 ,钱 法 败 坏 ,又 加 光 绪 二 十 一
            米 运 往 别 地 也 要 交 捐 。                          年 (1895)后 ,日 本 在 东 北 抢 掠 大 批 铜 钱 运 走 ,以
                摇 卡 尤 为 “嘉 郡 独 擅 ”,卡 船 常 隔 数 里 ,一 般      致 钱 贵 银 贱 ,银 钱 折 价 时 常 变 更 ,小 民 遭 受 盘
            停 于 僻 港 汊 河 ,不 时 突 然 闯 出 拦 检 商 货 ,挑 剔 留      剥 。 旧 时 一 两 银 子 可 易 钱 1400文 ,光 绪 二 十 一
            难 ,商 民 为 求 速 行 ,只 能 任 其 罚 没 ,甚 至 荡 产 。光      年 后 每 两 银 只 能 兑 到 铜 钱 1000文 左 右 。银 价 既
            绪 二 年 (1876),嘉 善 下 甸 庙 摇 卡 拦 检 无 货 客 船 ,     无 形 贬 值 ,市 面 又 因 缺 钱 商 品 流 通 受 阻 。

            客 船 不 肯 受 检 ,船 主 竟 被 卡 丁 用 长 矛 剌 死 。光 绪
                                                         【外 国 侵 略 波 及 嘉 兴 ,涉 外 事 件 增 多 】
            六 年 七 月 ,为 厘 卡 胡 作 非 为 ,西 塘 全 市 罢 市 。 光

            绪 十 一 年 十 月 ,海 盐 沈 荡 农 民 槜 自 产 山 芋 过 市 ,         同 治 十 三 年 (1874)浙 江 巡 抚 杨 昌 浚 请 准 复
            厘 卡 收 税 ,激 起 众 怒 ,卡 局 被 农 民 捣 毁 。 光 绪 二      建 乍 浦 炮 台 ,兴 建 天 妃 宫 炮 台 ,建 营 房 十 间 ,安
            十 年 二 月 ,新 塍 一 贫 苦 农 民 办 理 丧 事 ,将 家 中 存     铜 炮 十 尊 。 光 绪 十 一 年 (1885)二 月 中 法 战 争 发
            丝 向 熟 识 的 米 行 抵 押 借 银 数 十 元 ,卡 局 闻 讯 以       生 ,沿 海 增 兵 防 守 戒 备 ,平 湖 不 少 居 民 迁 徙 嘉
            偷 税 为 名 将 其 拘 拿 ,罚 光 借 款 ,丧 事 无 着 ,丝 亦      兴 、苏 杭 一 带 逃 难 ,至 八 月 始 解 严 。光 绪 二 十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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