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嘉兴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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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篇 历 史 记 事
(后 称 戡 乱 建 国 动 员 委 员 会 ),人 民 权 利 自 由 随 中 附 征 戡 乱 经 费 每 亩 0.75斗 ,并 征 收 茶 碗 捐 作
时 可 以 剥 夺 ,“实 施 宪 政 ”成 为 笑 柄 。自 此 以 后 逮 为 经 费 。民 国 37年 ,全 区 已 建 立 16个 常 备 自 卫
捕 无 辜 ,苛 征 附 加 ,向 商 民 索 取 钱 米 成 为 平 常 。 中 队 ,嘉 兴 县 有 4 个 中 队 ,长 短 枪 370余 支 ,还
国 民 党 当 局 推 行 反 共 反 人 民 的 措 施 ,在 政 有 保 安 警 察 队 (包 括 刑 警 队 )525人 。 至 民 国 38
治 上 主 要 依 靠 : 年 ,除 继 续 扩 编 常 备 自 卫 中 队 和 普 通 自 卫 中 队
国 民 党 、 三 青 团 组 织 及 其 社 会 基 础 抗 战 外 ,一 区 公 署 又 成 立 戡 乱 团 ,由 保 安 副 司 令 何 日
胜 利 后 ,国 民 党 、三 青 团 组 织 大 力 发 展 党 团 员 , 远 任 团 长 、 黄 百 器 (黄 八 妹 )等 任 副 团 长 ,建 独 立
特 别 是 三 青 团 在 城 乡 势 力 不 断 膨 胀 。民 国 33年 营 ,九 、十 两 月 向 各 县 摊 派 金 圆 券 4 万 余 元 ,用
(1944),三 青 团 嘉 兴 分 团 (管 辖 嘉 兴 、嘉 善 、桐 于 冬 装 和 薪 饷 。
乡 、崇 德 4县 ,至 35年 各 自 成 立 分 团 )只 有 4 个
【人 民 反 抗 斗 争 此 伏 彼 起 ,社 会 骚 动 经
地 方 区 队 ,团 员 380余 人 ,至 36年 有 28个 区
常 不 断 】
队 ,团 员 1017人 。 民 国 35年 ,嘉 兴 县 国 民 党 召
开 第 15次 代 表 大 会 。 36年 8 月 ,实 行 党 团 合 为 抗 议 国 民 党 的 反 动 政 策 ,几 年 中 各 阶 层
开 ,嘉 兴 县 重 新 登 记 共 有 1794名 党 员 ,七 县 重 人 民 连 续 进 行 有 领 导 的 斗 争 和 自 发 的 抗 议 活
新 登 记 党 员 共 有 8951人 (较 登 记 前 减 少 约 三 分 动 ,社 会 上 也 常 常 发 生 骚 动 ,动 摇 了 国 民 党 的 统
之 一 ),缺 桐 乡 县 数 字 ,估 计 加 上 桐 乡 在 内 约 有 治 。
1 万 人 左 右 。 国 民 党 组 织 控 制 着 各 县 及 乡 镇 的
工 会 、农 会 、渔 会 、妇 女 会 及 各 种 团 体 ,并 掌 握 政 农 村 反 抗 斗 争
府 、参 议 会 和 武 装 以 及 中 统 、军 统 系 统 的 特 务 组 崇 德 、桐 乡 、平 湖 、海 宁 掀 起 反 对 伪 乡 保 长
织 ,构 成 统 治 的 基 础 。 的 斗 争 抗 战 胜 利 后 ,日 伪 时 期 的 伪 乡 保 长 ,摇
以 党 政 军 联 席 会 议 为 核 心 的 情 报 、 特 务 组 身 一 变 成 为 国 民 党 的 乡 保 长 ,继 续 为 非 作 歹 ,强
织 在 抗 战 时 期 十 区 公 署 即 设 有 调 查 室 和 情 报 制 人 民 “捐 献 ”,进 行 压 榨 。在 中 共 地 下 组 织 影 响
室 ,县 党 部 设 有 调 查 室 ,县 府 系 统 设 有 情 报 室 。 和 支 持 下 ,民 众 纷 纷 起 来 要 求 制 裁 奸 逆 。崇 德 城
民 国 33年 (1944)后 建 立 党 政 军 联 合 会 报 ,统 辖 南 上 墅 乡 农 民 愤 怒 捣 毁 伪 乡 保 长 房 屋 家 具 ,城
情 报 特 务 工 作 。 民 国 35年 后 ,称 党 政 军 联 席 会 东 虎 啸 乡 、城 西 芝 桥 乡 民 众 纷 纷 响 应 ,形 成 声 势
议 ,情 报 、特 务 组 织 不 断 加 强 。抗 战 胜 利 前 ,其 活 浩 大 的 运 动 。 民 国 34年 (1945)11月 底 ,崇 德 首
动 主 要 是 对 付 共 产 党 ,胜 利 后 则 全 力 对 付 共 产 批 代 表 200余 人 赴 杭 州 省 府 请 愿 ,要 求 国 民 党
党 。 民 国 35年 ,国 民 党 中 央 组 织 部 督 导 员 林 尹 当 局 查 办 伪 乡 保 长 ,未 达 目 的 被 遣 返 。 12月 6
指 示 “充 实 会 报 机 构 ,加 强 各 县 情 报 组 织 ”。 35 日 ,在 崇 德 影 响 下 ,桐 乡 县 代 表 400余 人 去 省 请
年 举 行 清 乡 时 ,专 县 要 求 “防 范 匪 情 ,加 强 情 报 愿 ,8 日 续 有 560人 赴 省 ,齐 集 省 府 门 前 跪 香 请
工 作 ”。 36年 3 月 十 区 行 政 会 议 ,要 求 “建 立 情 愿 ,省 当 局 出 动 大 批 军 警 弹 压 ,将 农 民 强 制 遣 送
报 机 构 ,建 立 通 讯 网 ”。 36年 12月 十 区 治 安 会 回 县 ,随 后 省 保 安 司 令 部 通 令 桐 、崇 等 县 对 来 省
善
“
议 提 出 地 方 行 政 “训 练 所 召 训 人 员 可 作 为 采 集 请 愿 者 , 为 劝 阻 ”,桐 乡 县 长 出 布 告 威 胁 农 民
情 报 之 骨 干 ”。37年 7 月 嘉 兴 县 府 成 立 特 务 组 , “勿 被 共 产 党 煽 惑 ”,并 派 出 抚 慰 团 赴 6个 区 “抚
“专 办 ”共 产 党 案 件 。 慰 ”,受 抚 慰 者 尽 是 伪 乡 保 长 ,更 激 起 农 民 愤 慨 。
扩 编 军 警 自 民 国 36年 (1947)起 ,各 县 就 12月 24日 ,崇 德 河 山 乡 91位 农 民 又 上 书 省 当
已 扩 编 警 察 和 自 卫 队 。 37年 2 月 ,各 县 建 立 “戡 局 ,控 告 乡 长 等 强 行 “捐 献 ”、捆 打 百 姓 、鱼 肉 乡
乱 委 员 会 ”后 ,紧 急 扩 编 和 训 练 自 卫 队 和 警 察 , 民 的 罪 行 ,省 置 之 不 理 。35年 1 月 ,两 县 群 众 自
动 用 地 方 积 谷 作 为 “绥 靖 经 费 ”,随 后 又 于 田 赋 动 组 织 起 来 ,展 开 惩 办 汉 奸 ,清 算 伪 乡 保 长 的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