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3 - 《绍兴县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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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五处。
          清顺治十五年(1658),部都院李率泰檄府增高女墙六尺四寸,并二为一,凡女墙十,置
        一炮台。康熙六十年(1721),台湾不靖,海上告警,知府俞卿修补城垣七百四十九丈。雍正
        七年(1729),巡抚李卫奉旨檄知府顾济美勘修。乾隆十一年(1746)知山阴县林其茂修之。
        二十五年知山阴县万以敦修之。三十一年知会稽县舒希忠修之。
          民国期间,城墙渐倾,陆续拆除。十一年(1922)月,西郭、稽山两门为省道公路线,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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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十八年10月,南门城楼将倾,拆除。二十年7月,拆除西郭、昌安、水偏、都泗、植利、东
        郭等水城门,以便交通和引排水。二十七年冬至次年春,因抗日战争,拆除全部城墙(城墙
        总长13556米,建公路线时已拆除1836米,此次共拆除11720米),留下高于地面2~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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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尺墙基,后被建成环城路。至80年代初,绍兴城区基本上维持在环城路内侧约9.39平方
        公里范围内,建成区面积7.76平方公里。





                                    第 二 节   市 井 道 路



          句践筑城,始有城中道路。南宋建炎三年(1129)以前,街路尚较简陋,一般宽3米左
         右,泥砂路面。赵构驻跸越州(1130),始铺石板。嘉定十七年(1224)太守汪纲,“计工伐
         石”,“整治嵌崎”,使其“经画有条”。明朝,除小路小巷外,主要街道有紫金街、横街、江桥至
         南堰门大街、坊口大街、南街、火珠巷、水澄巷、西小路、北大路等,全部换成石板。清朝,“城
         中街衢宽坦,虽委巷悉以石甃”。康熙年间,居民渐稠,商户侵占街道,狭窄仅容车马。六十
         年(1721)知府俞卿下令,拆除侵占路面之建筑,遂形成一河一街或一河二街,街河并列,街
         随河走,桥连街路,坊巷纵横之独特路网格局。
           民国初期,城区街道基本保持清代风貌。二十二年(1 9 3 3 )月,大清马路(大江桥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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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桥口段)筑成,为城内第一条柏油(沥青)马路,长900米,路面宽6米,水泥人行道,宽2
         米,筑下水道。二十四年12月,新建县前马路(后称县前街),规格同大清路,长150米。二
         十六年新建北大马路(后称上大路,大江桥起至北海桥),规格同大清路,长9 0 0 米。至此,
         城内共有3 条柏油路,共长约2 0 0 0 米。同年,建清五马路(东街路清道桥东至白果树下),
         长1000米,碎石路面,宽6米,人行道宽1米,下水道筑于路旁。二十七年,由白果树下延
         伸至五云,连接绍曹(娥)公路(104国道),长530米。同年,建偏门吊桥马路(后称环山西
         路),长1000米,其中碎石路面700米、弹石路面300米。人行道用石板,两旁筑明沟。二

         十七年后,陆续建成:秋瑾路(后称府横街,轩亭口至文昌阁),碎石路面,宽6 米,长5 7 0
         米;范蠡路(后称胜利路,水澄桥至古贡院),碎石、柏油路面,宽5~米,长1000米;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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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后称萧山街,大江桥至探花桥),柏油路面,宽5米,长530米;青年路(原花巷南段),宽
         6米,长90米。至三十八年5月,城区共有柏油马路5条,总长约3000 米;碎石马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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