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7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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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编 水 利
1998 年,平原各镇相继建立“河道三清”专业管护队,清草工作由群众性、突击性向专业化、制
度化、经常化转变。专业管护队除打捞河面水草外,同时打捞水面漂浮垃圾,当年共清除河面水草
1846.67 公顷。1999 年 8 月,对柯桥建成区内的 41 条主要河道实行集中清草。这年,全县完成河道
清草水面 2233.33 公顷。
2002 年 4 月,全县河道清草划分为 3 个层面,分别落实清草管理范围。一是柯桥城区河道,清
草范围为东至镜水路,南至 104 国道,西至稽山路,北至 329 国道(不含瓜渚湖);二是城区外围河道,
包括钱清镇及柯桥、柯岩、华舍、湖塘 4 个街道的河道水域;三是面上其他各镇范围内的河道。
2003年,平原镇(街)河道清草保洁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有清草保洁任务的16个镇(街道)
及 2 个部门通过招投标落实承包人,有专业清草人员约 500 人,落实保洁水面达 5120 公顷,承包时
间为 1 ~ 3 年不等。
2005 年,清草保洁河道扩面到村级河道。当年有专业清草保洁人员近 900 人、船只 179 条,境
内 5446.67 公顷河道水面实现全覆盖清草保洁。
河道砌磡 境内自然河湖、溪流原均为土岸,久赖缓坡排泥挡浪、植草保土、砌石护岸。
1950 ~ 2005 年,全县共完成河道砌石护岸 2017.85 千米(单面)。其中,1983 年以来完成砌磡 1894
千米。
1983 年 6 月,绍兴县召开平原河道砌石护岸现场会,提出“整治江河,砌磡保土,绿化平原”
的号召。采用“县财政拿一点,社队和企业助一点,群众负担一点”的资金筹措办法。并将平
原河道砌石护岸列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当年县财政投入资金 42.52 万元,完成河道砌磡
55.39 千米。
此后,河道砌磡成为平原水利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以每年砌磡 100 千米作为全县水利建设的
其中一项指标。县财政补助标准由最初的每米 6 元,逐步提高到每米 8 ~ 10 元,滨海地区每米 12 元。
自 1983 ~ 1992 年,年均完成河道砌磡 100 千米以上。其中,1985 年达到 129.6 千米。10 年间共完
成河道砌磡 1086.06 千米,总投资 2846.59 万元。
1993 年,县政府停止下达每年 100 千
米河道砌磡任务指标,县财政补助也同时取
消。各乡镇根据各自财力,按规划自行开展
河道砌石护岸,当年完成 45.38 千米。1994
年、1995 年仅分别完成 7.8 千米和 6.7 千米。
1997 年,境内有 30 条河道(河段)经上
级批准划定为县级河道,行使主干排涝之
职,河道的拓浚工程随之展开,河道砌磡数
量也逐年回升。
2005 年起,全县开展“清水河道”建设,
2001 年 11 月,柯岩街道州二村投入 22 万元,集中
力量对村内全长 350 米的河岸进行砌墈和清淤 县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全年实施河道砌
(谢乃东 摄) 磡护岸 188.3 千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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