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3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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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编  工  业



                 主要内容的县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至年底,县属企业改制 119 家(含外贸集团公司 36 家),其

                 中有限责任公司 52 家、股份合作制企业 7 家、被兼并 15 家、整体出售 8 家、歇业清算 27 家、抵押租
                 赁 7 家、利用外资嫁接改组 3 家。至 2000 年底,县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全县改制企业
                 183 家,分流职工 12283 人,改制率 95.8%。




                                          第二节  企业经营机制改革



                     1990 年,全县乡镇企业继续实行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1992 年初,为打破“铁饭碗、铁交椅、

                 铁工资”的企业内部机制,绍兴县在企业中实施经营机制转换,增强企业活力。同年 3 月,国营绍兴
                 红旗绸厂、绍兴县五金标准件厂为全县首批“两制”(用人用工制度和劳动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在企业中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同年 5 月,国营绍兴红旗绸厂
                 成为全县首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1993 年,绍兴东风酒厂全面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绍

                 兴东浦绸厂为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对企业管理人员实行二级聘任,采取让贤、内退、留职停薪、有
                 偿外借、补偿外调等办法,减少非生产人员。1995 年 7 月 17 日,绍兴县明确规定:凡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在 1996 年 6 月底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同年 8 月 16 日,绍兴县皋埠热电厂成为首家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乡镇企业。

                     在实施企业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同时,全县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上市实行
                 资本运营,参与市场竞争。1994 年 11 月,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务院和浙江省人民政
                 府列为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成为全国专业市场中唯一一家列入试点的企业。企业在
                 劳动人事、劳动分配、考核奖惩、员工社会保障和财务会计等五大制度方面进行改革,后发展为大型

                 企业集团。2002 年 9 月,浙江精工集团、恒柏集团、宝业集团、南方集团、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浙江绿
                 洲农业、浙江永通染织集团、光宇集团等 8 家公司被列入全省 100 家现代企业制度的样板企业行列。
                 年末,全县有规范化股份公司 24 家。2003 年,绍兴县出台《关于鼓励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推
                 进企业股改和上市工作。2005 年,全县有上市企业 8 家,成为全省上市公司最多的县(市)。2011 年,

                 绍兴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企业上市奖励政策,鼓励上市企业做
                 优做强。至 2013 年,全县上市公司增至 14 家,累计募集资金 76.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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