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康熙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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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开化历代方志集成(康熙)                                                                                第三卷                     ·55·

                 开原、石门、龙山三乡:共田九百九十六顷一十四亩四分八厘

            三毫每亩科银四分六厘九毫,共该银四千六百七十一两九钱一分九厘二毫五丝二忽                                                                        条 鞭
            七微
                 金水、玉山二乡:共田五百十六顷七十一亩一分六厘七毫每亩科                                                      自明洪武年起至万历十年止,除丝、米、课钞递年照数输纳外,
            银四分五厘,共该银二千三百二十五两二钱零二厘五毫一丝五忽                                                       其均徭均平,并各办力差、银差等项俱十年一编,输纳应役。自万
                 云台、崇化二乡:共田一千一百一十三顷三十七亩四分每亩科银                                                  历九年,奉文清丈后,议将官民并为一则,仍统计一岁,丝、米、课钞,

            四分二厘九毫,共该银四千七百七十六两三钱七分四厘四毫六丝                                                       起存并徭平,各办力差、银差输役之数,共该若干,将正赋徭役类
                 官民地:共一千五百二十七顷四十七亩一分三厘每亩科银二分二厘                                                 为条鞭,每米一石,输银若干,每丁一口,输银若干,并带有无闰
            四毫,该银三千四百二十一两五钱三分五厘七毫一丝二忽                                                          月课钞,刻定碑帖给散里甲照数派征,后为定例。今国朝科纳仍用
                 官民山:四百六十七顷四十一亩六分七厘每亩科银五厘,该银                                                   旧法,但南粮除本色另征外,余原额折色每石七钱,又新增额外每

            二百三十三两七钱零八厘三毫二丝                                                                    石八钱。顺治初年,加箭弦、胖袄、裤鞋、军器民匕等项折色。至
                 塘湖:一十七顷二十三亩三分四厘每亩科银八分五厘二毫,该银                                                  九年,奉文批充,悉入条鞭征收。
            一百四十六两八钱二分八厘五毫六丝八忽
                                                                                                   税粮
                 桑木:三千九十,一株五分四厘每株科银五厘六毫,该银一十七两三钱
            一分二厘六毫二丝四忽                                                                             ○一夏税原额征丝二万三百八十三两三分五厘九毫。
                  以上共科银一万九千三百八十两六钱四分五毫八丝一忽七                                                        内:起运
              微。内除奉文征本色米五百九十石二斗一升,每石折银七钱,额                                                         京库丝一万四千五百一十七两三钱三分四厘九毫,折绢
              内该减去银四百一十三两一钱四分七厘,充本邑留。督道协镇兵                                                     七百二十五匹二丈六尺二厘三毫五丝每匹绢价一两,垫费一钱三分,该银

              丁月粮,该征银一万八千九百六十七两四钱九分三厘五毫八丝                                                      八百二十两二钱二分九厘四毫二丝一忽八微五尘
              一忽七微。内除优免银三百八十两六钱六分七厘五毫,实征银
              一万八千五百八十六两八钱二分六厘八丝一忽七微。又顺治初年,                                                        存留
              新增箭弦、胖袄、军器三项,共银三百一十四两八钱三分七厘二                                                         ○本府织染局,丝五千八百六十五两七钱一厘每两折银五分六厘二
              毫二丝。又加辽饷银四千二百八十两八钱九分五厘。顺治八年加                                                     毫五丝,该银三百二十九两九钱四分五厘六毫八丝一忽二微五尘

              增南米折色每石八钱,共银二千三百五两九钱七分二厘六毫四丝,                                                        ○一农桑额:征丝四百八十七两八钱,准绢二十四匹一丈二尺
              共实征银二万五千四百八十八两五钱三分九毫四丝一忽七微。                                                      四寸八分奉文全折,坐派银一十七两七分三厘
                                                                                                   ○一秋粮额;征米九千五百二十四石二斗五合五勺,内租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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