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雍正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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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谓非公私两利之妙策乎。夫当三空四尽之时,正供既不可缺,杂费又不从减,将

                   民之皮骨徒存,膏脂已竭,弱者毙以填壑,强者挺而走险矣。为人上者,不及今

                   于万难调停中求调停之术,即不为民少宽余力,以供额派计,独不自为考成计耶?

                   昔贤云:今日正贤者所当力。又云:省一分则民受一分之惠。故愚不避忌讳,矢

                   贾生痛哭流涕之谈,盖不知经几商量,经几参究,而非敢为孟浪,以尝试国计于
                   万一也。如以为刍荛可佐末议,仰祈颁行勒石。派数已定,不许妄加一毫;解法

                   已定,不许更佥一民。并祈宪订此番加派,毋得溷如额数日后再派贴解,则沃清

                   泉于如毁之余矣。

                        兵巡道谢批:差解钱粮,酌议委属官解为便,贴解银另立一款,名为解费,

                   听民自输,不入《全书》正额,以杜日后横征。条鞭陈文册并发该县刊刻,刷印

                   给散坊里,人户通行晓谕,仍缴一册到道查考。

                        按院部郭批:各项钱粮官解贴费,既斟酌妥确,如议永行。该道再通行严加
                   申饬缴。逾后。

                        邑侯卢公汝鵑复为扣征之法,其详云:察开邑征粮则例,每米一石科取条银

                   一两六钱三分五厘三毫七丝,加增辽蓟五钱九分九厘二毫,溢地补派一厘一毫四

                   丝,练饷一钱八分九厘九毫六丝三忽二微,合计前数,共得二两四钱二分五厘六

                   毫七丝,之中是为每银一两,应纳差解四分一厘。当其纳粮之时,即于随数扣除,

                   于收票上注记某都某图某户,上纳正项若干,脚费若干,两相辨别,不使混淆。

                   如是,则民间完正项之时,即完脚费之时;而县官比钱粮之日,即比差解之日。

                   无分毫增益于旧贯,而俄顷立济于转输,何惮不为,且行之有数便焉。向来催征

                   解费,专差队长追呼之,扰遍于穷乡。今扣征法,行此差可不复谴蠲涤烦苛,与
                   民休息,一便也;解费散归花户,不至重困坊里,有粮者自应竭蹶于经营,无力

                   者得以息肩于劳瘁,二便也;解费既有积存,自可随手支应木牛流马,不必借巧

                   于工倕,陆輓水输,自可臻成于上国,那借永杜正项无亏,三便也。卑职备询黄

                   发,采及胪言于画一禀成之中,兼变通宜民之意,倘蒙采择,立赐施行,则输将

                   之无偏累者,既可便民运解之无愆期者,兼可裕国。其于公私至计,未必不两利

                   而俱存矣。

                        兵巡道夏批:钱粮差解,立法宜善。今以津贴解费,加征于正项之中,尤属
                   民便。仰候司院,详示行缴。

                        按院左批:地方之事,总期协于民情。既复议云便,准行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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