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雍正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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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志凡例
前志所载岂宜擅改,既恐没前人纂修之善,复虑逞一己臆说之私,奉为宪章,
敢贻口实?但有前志阙略,而今应增补者;有前志混淆,而今应订正者,亦不可
谓非续修者之责也。谨列其例于左。
一、地舆有图,而分野未绘,似属缺漏。今照省志古测图,今测图以绘之。
而官署、学宫、名胜并递及焉。
一、旧志首分野、次沿革。今以沿革先之,其说详见舆地志中,不赘。
一、名胜增附形胜之后。不独可资卧游,亦以志其风景,庶使览者得以心领
而神会焉。
一、增军营于公署之后。盖分之有文武之异,而合之皆官署也,类而附之,
且以见文武并重之制。
一、古者营建都邑,莫不设坛壝而封树之,故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旧
志未详其制,今参前《明会典》及《安陆府志》增入。而先农,则谨遵部颁定式。
一、旧制在城曰坊,在乡曰里。前志以坊混于棹楔,昧其义矣。今照府志,
以坊巷类于市乡,而坊表另为一则。
一、农桑、学校、王政,所本亲民之吏,莫先于此。今以学政、农政增入典
礼志中,以彰朝廷教养至意。
一、饮射读法,王制所颁,故曰: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今于典礼志中
增入乡饮、乡约二款。
一、兵以卫民、除戎器,备不虞耳。旧志名为奋武。夫奋武,先王所以威绥
服也,于义未妥。今照府志改为兵防,列于典礼,盖军固为五礼之一云。
一、旧志于秩祀,大概撮要从略。今于文庙、山川、社稷、关帝诸祀,既详
考其源流,复敬录,上谕部颁定式,不敢草率从事。
一、志书于人物,例宜书名。阅旧志,大都称公云云,此在族谱则可,非志
体也。
一、志书凡称官司,皆宜直书官职,如府称知府,县称知县之类,旧志皆称
邑侯,亦非志体。但相沿已久,猝难翻改,今仍照旧,而存其说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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